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事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经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完成吉林财政厅、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级有权国资主管部门、财政部审批程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方案相关的文件。
本次奥普光电向交易对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光机所”)、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机科技”)、长春市华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光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光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长春市华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奥普光电股本总额为240,000,000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本次将发行22,452,826股股份用于购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前后,奥普光电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新发行股份(股)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102,354,784 | 42.65% | 4,583,432 | 106,938,216 | 40.75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990,000 | 4.99% | 4,403,690 | 16,393,690 | 6.25 |
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 | - | - | 4,403,690 | 4,403,690 | 1.68 |
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54,300 | 0.19 | 2,995,707 | 3,450,007 | 1.31 |
长春市华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 - | 2,096,995 | 2,096,995 | 0.80 |
长春市光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 - | 1,400,493 | 1,400,493 | 0.53 |
长春市光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 - | 1,340,579 | 1,340,579 | 0.51 |
长春市华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 - | 1,228,240 | 1,228,240 | 0.47 |
其他A股股东 | 125,200,916 | 52.17 | - | 125,200,916 | 47.70 |
总股本 | 240,000,000 | 100.00 | 22,452,826 | 262,452,826 | 100.00 |
注:上述计算采用上市公司2019年3月31日登记的股东名册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光机所直接持有102,354,784股上市公司股票,占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2.65%;光机所控制的企业光机科技、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集团”)分别持有454,300股、455,000股上市公司股票。本次交易前,光机所及其控制的企业光机科技、长光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奥普光电股权比例为43.03%,光机所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光机所将直接持有106,938,216股上市公司股票,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0.75%,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光机所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机科技、长光集团将合计持有110,843,223股上市公司股票,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2.23%,光机所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