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 年5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9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东莞成立子公司建设光电产品生产制造基地的议案》。决议如下: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宝通”)日常生产经营场所需要,同时推进实施公司光电子产业做大做强规划,深圳恒宝通优化之前投资方案,在东莞成立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东莞恒宝通”)暨建设光电产品生产制造基地。
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优化投资方案,在东莞成立子公司暨建设光电产品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符合子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推进光电产业发展战略,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对子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子公司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