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 董事林加善先生、钱群英女士、陈颐女士,独立董事高坚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47)。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赵唯一先生、姚建林先生、王小刚先生、林加善先生、钱群英女士、陈颐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