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摩山”或“申请执行人”)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索菱”)、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肖行亦(深圳索菱和广东索菱法定代表人)、叶玉娟(上述四者合称“被执行人”)因商业保理借款合同纠纷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二、本次强制执行最新进展
霍尔果斯摩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 了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18)京方圆执字第0349号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将案件移送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霍尔果斯摩山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粤03执1542号。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强制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的影响由最终执行结果确定,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