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张涛先生提名聘任曹雪飞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我们详细地审阅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和了解,认为公司聘任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签名):邹宏元、刘梓良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