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6.0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4、2019-11)。
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2019年5月30日,公司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万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