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 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19-039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7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剑平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8,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6,880,000股的69.585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8,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85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段嘉刚先生、郑曙光先生、非独立董事刘丁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01选举叶剑平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8,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叶剑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柴寅初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8,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柴寅初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朱建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8,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朱建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刘丁平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8,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刘丁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2.01选举杨晓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88,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杨晓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选举段嘉刚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88,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段嘉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选举郑曙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88,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郑曙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3.01选举郑卫红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88,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郑卫红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02选举娄秀苹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88,2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娄秀苹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原律师、包毅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