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2019年5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