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16: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五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陈敏生、董事陈金祖、王穗初、陈繁华、徐燕、陈志荣,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4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发布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黄亚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已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贺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障公司专门委员会的有序运作,现补选独立董事贺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他成员不变。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任丁新浩先生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公司聘任丁新浩先生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至2020年8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成立货邮安检部的议案。
为更好推进深圳机场“客货并举”战略,提升深圳机场货运保障能力和航空物流综合竞争力,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整合安全检查站航空货物、邮件的安全检查职责和航空护卫站航空货物控制区的安全监管职责,在公司单独成立货邮安检部,为公司正职级职能部门建制,负责对深圳机场(南航深圳机场货站除外)出港的航空货物、邮件的安全检查;对进入深圳机场各航空货物控制区(南航深圳机场货站除外)的工作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航空货物控制区进行巡查;负责参与机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航空物流安检保障能力等。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丁新浩: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92年7月至1995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韶关市浈江支行会计;1995年11月至1996年1月任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财务主管;1996年1月至1996年11月任新华社广东分社汕头支社采编;1998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8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1年4月至2013年8月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2013年8月至2018年4月,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兼任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5年6月至2018年4月,兼任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