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16:00在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监事耿平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钟璟女士、监事宗宇伟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请假。因监事会主席钟璟女士缺席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推举,由监事曹蓉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引入投资人并继
续为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签署《关于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浩特”)部分股权转让给珠海嘉实臻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实臻业”),在前述股权转让的同时,同意嘉实臻业增资四川浩特,公司放弃四川浩特此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四川浩特49%的股权,四川浩特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同意公司同时签署《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项目项目收益权转让协议》,公司和四川浩特将共同相互配合在本次交易协议签署后六个月内完成雅安项目整体转让并签署相关项目整体转让协议,雅安项目整体转让
完成后,雅安项目相关的全部合同权利及义务应由公司享有及承担。
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以不超过30,379.05万元为限继续为四川浩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期限为两年,第一年由嘉实臻业以其持有的四川浩特51%股权提供反担保,第二年由嘉实臻业采用保证担保方式提供反担保。
《关于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的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项目收益权转让的公告》、《关于拟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师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