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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关于“16力合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30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19-032债券代码:112406 债券简称:16力合债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力合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利率调整: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原名为“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发行的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6力合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406”)将于2019年6月27日期满3年。根据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公告的《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4.90%,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4.90%不变,采用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申报期: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31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6月27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16力合债”最近一个交易日(2019年5月29日)的收盘价为人民币100.10元/张,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7、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期间利息。公司现将关于“16力合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6力合债

3、债券代码:112406

4、发行总额:3亿元人民币

5、票面金额:100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8、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0、回售申报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债券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6月27日。

12、债券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4、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15、担保情况: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8、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4.90%;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4.90%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16力合债”最近一个交易日(2019年5月29日)的收盘价为人民币100.10元/张,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申报期: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31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即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元。

5、回售申报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

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期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申报手续即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16力合债”。

7、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19年6月27日。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6月2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期间利息,利率为4.90%,每1手“16力合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0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6力合债”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申报期的交易

“16力合债”在回售申报期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六、关于本次回售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滨海写字楼一期B栋5楼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联系人:高小军

联系电话:0756-3612808

传真:0756-3612812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项目负责人:徐永妍

项目经办人:解明、李霖坤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21-68826802

传真:021-68826800

3、担保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联系人:游思能

联系电话:0756-8131908

传真:0756-8131587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传真:0755-25988122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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