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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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京民终311号),因上诉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阳集团”)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亿阳集团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