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现阶段实际运作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为两室五部,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为:
(一)董事会办公室;(二)公司办公室;(三)行政部;(四)财务部;(五)法务部;(六)内审部;(七)证券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志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35)。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 历
陈志锋,男,49岁,本科学历,曾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风控官、副总裁,华联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