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为本公司融资
质押所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28日,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东缪进义先生为公司融资质押了其所持有的2,05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解除
缪进义先生将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2,0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解除质押,解质登记日为2019年5月24日。
二、股份再质押
缪进义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50万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质押股票数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5月28日。
截至本公告日,缪进义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4,749.940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本次股份质押后,缪进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票2,0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43.1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
三、股份质押的目的
缪进义先生本次股权质押是为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贷款而为上市公司提供的质押担保。
四、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缪进义先生本次质押是为上市公司贷款而提供的质押担保,不存在资金偿还
的义务和风险。
五、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是为上市公司提供的质押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