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刘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经查询刘溥先生的基本资料及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刘
溥先生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刘溥先生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前述处罚和惩戒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补选刘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聘任张晓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一)经查询张晓南先生的基本资料及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
张晓南先生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张晓南先生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前述处罚和惩戒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张晓南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无异议。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合上述情况,同意聘任张晓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立明 蔡东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