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后,监事会认为:
截至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5月27日,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50.00万份,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0.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