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一、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董事会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股东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股4.98%)(以下简称“105号信托计划”)、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股4.04%)(以下简称“103号信托计划”)、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鑫国际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股2.98%)(以下简称“104号信托计划”),三者合计持有公司12%股份,联合以邮件形式发来的《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书面快递的原件(EMS单号:1025336997732),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次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提请罢免王晟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2:《关于提请罢免王冬雷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罢免郭翠花女士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4:《关于提请罢免杨燕女士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5:《关于提请罢免郝亚超女士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6:《关于提请罢免苏清卫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后续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的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三、相关提示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05号信托计划、103号信托计划、104号信托计划出具的《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