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362 号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2018年度,你公司寄售交易业务收入和供应链业务收入按照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其中,寄售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5 亿元,占比69%;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占比30%。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寄售交易业务和供应链业务的具体交易模式和区别。其中,供应链业务中“帮你采”“随你押”“任你花”“订单融”的具体经营模式,是否存在金融产品的嵌入、收取资金垫付成本或服务费用等情形。如是,请说明未按照对外提供服务确认收入的原因。(2)结合各细分业务模式下相关业务合同条款的约定,详细分析前述两项业务以销售商品确认营业收入的理由及合规性,各业务模式下你公司在向客户转移商品之前是否已获得商品所有权相关风险和报酬以及你公司的判断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是否承担商品的主要责任和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商品价格等,是否与合同条款的约定一致。(3)你公司历史年度采用的收入确认原则,同行业公司的寄售交易业务和供应链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请会计师就公司前述业务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发表意见。2.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8.43亿元,包括库存商品5.76亿
元、发出商品2.67亿元。请你公司说明:
(1)结合你公司的采购模式、发货模式说明前述存货的产生过程,你公司满足确认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会计条件,确认的具体时点。(2)你公司存货的储存场所及场所产权归属,如储存场所为第三方运营仓库,请说明你公司为保证存货安全所执行的管理制度或采取的有效措施。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存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就公司存货确认的合规性发表意见。3. 2016年度至2018年度,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1亿元、-12.58亿元、-3.35亿元。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5.3亿元,短期借款余额10.62亿元,其中保证借款余额6.72亿元、转移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形成的负债3.90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回款周期情况,说明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以及维持日常运营的主要资金来源。(2)结合你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偿还短期借款的风险。(3)说明短期借款中转移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形成的负债的产生原因,计为短期借款的理由。
4. 年报披露,2018年度你公司共发生14起诉讼或仲裁纠纷,合计金额4,271万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诉讼或仲裁的产生原因、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是否已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条、第11.1.2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