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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微电子”)100%股权。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股、证券简称:奥普光电、证券代码:002338)自2019年5月27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19年6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将终止筹划本次重组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 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的名称: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

2.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华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光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光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华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3.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光华微电子100%的股权。

4.本次重组的主要内容:

4.1 交易基本方案公司拟向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光机所”)、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财兴”)、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机科技”)、长春市华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盈科技”)、长春市光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盈科技”)、长春市光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聚科技”)和长春市华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聚科技”)共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光华微电子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2 交易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2018年12月31日为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价格参考光华微电子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39,1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光华微电子100%股权)交易价格为39,100万元。

4.3 业绩承诺全体交易对方对光华微电子2019年、2020年、2021年净利润作出承诺,具体业绩承诺和补偿方案待正式协议约定。

5. 公司拟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拟聘请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拟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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