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奥瑞金”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发行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金”,曾用名“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提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奥瑞金、债券代码:112373,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召集了“16奥瑞金”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于2019年5月23日14:00至15:00以现场及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9年5月23日14:00至15:00
3、会议召开方式和投票 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记名的现场表决及非现场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表决方式
4、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 6 层
5、会议审议议案:《关于“16 奥瑞金”增加一次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6、召集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7、表决时间:2019年5月23日14:00至15:00
8、债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以下午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9、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6奥瑞金”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及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合计4,469,105张,占本次债券未偿还总张数且有表决权的89.50%。
2.本次债券的发行人奥瑞金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 关于“16 奥瑞金”增加一次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4,469,105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
根据投票结果,议案获得代表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奥瑞金”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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