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对问询函中的相应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对于《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回复,准备回复文件。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需要年审会计师出具意见,且需进一步细致核查,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临2019-023号《香江控股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对于《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收集整理材料详细说明,预计无法于2019年5月24日前完成回复的披露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情况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