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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5月24日以现场会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卢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

简 历

卢华,男,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武警宁夏总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站长,武警宁夏总队医院院务处长,武警宁夏总队后勤部审计处副处长、处长,武警宁夏总队后勤部营房处处长,宝塔集团监察委员会驻石化产业集团监察室主任。卢华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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