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公司”或“被告”)今日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部分一般存款账户被冻结。此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或“原告”)与公司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被冻结账号 | 账户类型 | 账户余额(元) | 被冻结执行个人 |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广场支行 | 1001xxxxxx1492 | 一般存款户 | 362.55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 | 2161xxxxxxx5523 | 一般存款户 | 241.52 |
一、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的原因
经核查,本此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光大兴陇与公司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3)。2019年5月8日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浙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936亿元及其利息、复利和罚息及其他费用。因公司未在判决生效10内执行该判决结果,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604.07 元。上述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一般存款账户非基本存款账户,公司主要业务开展由子公司负责,上述冻结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上述账户的冻结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构成实质影响。
2、由于账户冻结系诉讼保全措施,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与相关债权方积极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正 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目前的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提供增信措施、沟通还款方案等方式进行展期;公司将积极推动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工作,对公司的资产、债务结构进行调整;通过资产处置、重整等方式偿还债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