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9-043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太安堂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柯少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柯少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柯少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如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则聘任总经理的议案需通过公司股东会的审议,且关联人回避表决。
关联人柯少彬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柯少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柯少芳女士、徐福莺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谢成松先生、庄起明先生、焦宝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余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以下董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柯少彬先生、陈佶先生、王桂华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柯少彬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聂织锦女士、刘力先生、柯少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聂织锦女士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刘力先生、聂织锦女士、柯少彬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力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王桂华女士、刘力先生、柯少彬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王桂华女士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聂织锦女士、刘力先生、柯少彬先生为治理委员会委员,聂织锦女士任治理委员会召集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许秋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以上相关人员任期三年(从2019年5月22日起至 2022年5月22 日),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6月12日在广东汕头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1、《关于聘任柯少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长、高管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柯少彬,男,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最近五年均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柯少彬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30.65%的股权,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与柯少彬是父子关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柯少芳与柯少彬是姐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柯少芳,女,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最近五年均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柯少芳女士持有3980万股本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与柯少芳是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长柯少彬是姐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桂华,女,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主任中药师,执业中药师。现任中国中药协会秘书长、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王桂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聂织锦,女,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MBA),注册会计师,历任顺德康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聂织
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力,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财务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工作组经理,现任上海景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风控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刘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佶,男,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学本科学历,MPA学位。历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流通处副处长、法规处副处长,现任公司董事。陈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福莺,女,196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最近五年均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徐福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余祥,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柏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余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谢成松,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最近五年均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谢成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庄起明,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A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庄起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庄起明先生在离任后三年内,因技术背景优势再次被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期间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焦宝元,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学士,最近五年都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焦宝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许秋华,女,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师,最近五年均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许秋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