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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证券)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拓日债,下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下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2019年5月16日出具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发行人董事会和监事会已进行换届及选举,发行人总经理亦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由陈五奎(董事长)、李粉莉(副董事长)、林晓峰(董事、副总经理)、杨国强(董事、总经理)、陈琛(董事)、张学斌(董事)、李青原(独立董事)、杜正春(独立董事)和王礼伟(独立董事)9位董事组成。

发行人第五届监事会由黄振华(监事会主席)、艾艳君(监事)和苏孝亮(职工监事)3位监事组成。

发行人总经理由杨国强先生出任,原总经理刘强先生因换届原因离任。

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2019年5月16

日出具的相关公告。

广州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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