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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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七次代表组长联席会,选举魏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2019年05月22日—2022年05月21日) 。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