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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2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9-7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一、会议召集情况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5月10日、5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9-64)》、《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9-67)》。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下午13:30

2、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

3、召开地点: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

凯迪大厦708室

4、召开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义龙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根据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70人,代表股份2,604,888,7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289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

1,556,075,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98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4人,代表股份1,048,813,3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90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义龙先生主持,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706,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3293%;反对620,684,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77%;弃权308,498,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422,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330%;反对5,6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3%;弃权308,498,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187%。

2.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4,230,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2726%;反对620,673,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72%;弃权309,985,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946,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6631%;反对5,6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309,98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899%。

3.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6,24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8144%;反对814,091,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2524%;弃权154,552,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960,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897%;反对199,037,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161%;弃权154,552,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943%。

4.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5,587,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7891%;反对814,879,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2827%;弃权154,422,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302,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139%;反对199,825,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068%;弃权154,422,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793%。

5.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6,239,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8142%;反对814,223,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2575%;弃权154,425,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95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891%;反对199,169,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313%;弃权154,425,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796%。

6.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394,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9184%;反对3,98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1%;弃权727,506,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9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110,6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938%;反对3,9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91%;弃权112,452,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471%。

7. 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754,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3311%;反对219,418,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233%;弃权709,716,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2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469,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385%;反对436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25%;弃权309,716,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590%。

8.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6,261,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5734%;反对813,935,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2465%;弃权4,69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97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5617%;反对198,882,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982%;弃权4,69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01%。

9.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6,37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9337%;反对220,385,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604%;弃权198,124,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94,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5752%;反对5,3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8%;弃权198,124,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110%。

10.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944,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5613%;反对405,7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5771%;弃权413,178,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8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66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5252%;反对5,7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9%;弃权198,124,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110%。

11.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944,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5613%;反对405,7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5771%;弃权413,178,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8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66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5252%;反对5,7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9%;弃权198,124,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110%。

12.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细则修

订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7,254,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2089%;反对5,74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06%;弃权561,888,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5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59%;反对5,7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15%;弃权346,835,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326%。

13. 审议通过《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31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3142%;反对5,8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2%;弃权923,734,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46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028,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7877%;反对5,8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25%;弃权308,680,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398%。

14.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存量授信业务相关文件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6,882,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1946%;反对223,722,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86%;弃权344,283,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598,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631%;反对8,6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81%;弃权344,283,3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388%。

1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4,952,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3003%;反对199,673,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653%;弃权730,263,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667,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7462%;反对199,673,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893%;弃权115,209,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646%。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297,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762%;反对7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4%;弃权197,852,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9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9,95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353%;反对7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1%;弃权197,852,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796%。

17. 审议通过《关于凯迪生态开展司法重整工作相关事宜的

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127,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4%;反对2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1,4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789,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2%;反对29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弃权1,4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18.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及股份挂牌转让服务

机构相关事宜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896,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4%;反对81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弃权4,1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558,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52%;反对8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8%;弃权4,17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0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覃校红 王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1、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5月10日、5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9-64)》、《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9-67)》。

2、会议签到表、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董事、监事签字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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