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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2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发布于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9-033号《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一致;

2、本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446,034,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46,034,53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35,241,44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红股于2019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红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红股总数与本次送红股总数一致。

2、本次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75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19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9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送红股增加数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股)比例 (%)送红股 (股)数量 (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766,3011.521,353,2608,119,5611.5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39,268,23398.4887,853,646527,121,87998.48
三、股份总数446,034,53410089,206,906535,241,440100

八、本次实施送红股后,按新股本535,241,440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770元。

九、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张学明、孙政

3、咨询电话:0551-63626589、0551-63626768、13856002499

咨询传真:0551-63631706

十、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本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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