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总公司”)的通知,获悉该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0日,矿业总公司将其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的公司股份32,500,000股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基本情况如下:
2、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0日,矿业总公司需要流动资金贷款,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并办理了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矿业总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3,799,275股,均为无限售流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 日期 | 解除质押 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 是 | 32,500,000 | 2016 年 6月6日至2018年6月7日 | 2019年 5月 20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 31.31%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 是 | 46,200,000 | 2019年5月 20日 | 2020年5月19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 44.51% | 流动资金贷款 |
合 计 | 46,200,000 | 44.51% |
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3%,累计质押了46,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7%。
二、备查文件1.解除质押证明文件;2.质押证明文件。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