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新增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公司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为92,885万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根据公司目前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公司拟在2019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市翔晨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晨镁业”)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在2019年度向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将按照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百宽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与选定的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 月31 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2019年度担保金额为101,885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9.85%,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名称 | 成立 日期 | 注册地点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 资本 | 主营业务 | 持股 比例 |
翔晨镁业 | 2009年 | 类乌齐县桑多镇扎通卡村 | 刘百宽 | 8500万元 | 菱镁矿的采选、煅烧、冶炼、轻烧镁、电熔镁、重烧镁。 | 68% |
三、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1、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 | 2018年末 资产总额 | 2018年末 负债总额 | 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 | 2019年3月31日负债总额 |
翔晨镁业 | 16,324.96 | 8,601.78 | 16,615.43 | 9,034.99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公司收入和利润情况(金额单位: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 | 2018年 营业收入 | 2018年 利润总额 | 2018年 净利润 | 2019年1-3月营业收入 | 2019年1-3月利润总额 | 2019年1-3月净利润 |
翔晨镁业 | 3,992.77 | -112.65 | -112.65 | 1,477.67 | -146.26 | -146.26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濮耐股份最新的信用等级:AA
4、被担保公司的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翔晨镁业无担保情形。
四、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授权担保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关于本次担保额度的说明
被担保公司名称 | 本次担保额度(万元) |
翔晨镁业 | 9,000 |
注: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是公司按68%持股比例为翔晨镁业提供担保,翔晨镁业其他股东将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截至授权日公司对翔晨镁业的担保额度是9,000万元,公司在授权担保期限内对该控股子公司任何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以上额度。
五、本次担保的授权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并与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2)公司在向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时,各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745万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83%,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2019年度新增为该被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情况以及授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2019年度择机谨慎实施。如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本次担保情况发生变化,则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担保事项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是根据2019年各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