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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1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703,315.68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0,970,331.57元后,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8,732,984.11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37,716,551.1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为236,449,535.29元。

公司拟定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9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86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上述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派发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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