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收到贵部发出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12号”《关于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实,现特予以回复说明如下:
1.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为153,003.47万元,较上年增长29.30%,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7.63%。其中,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5,404.87万元。你公司近四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滑,2018年仅为0.24。同时,你公司2014年至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显著低于净利润,与净利润差异率分别为-152.82%、-94.59%、-51.67%、-171.68%、-68.86%。请你公司:(1)结合公司的信用政策、销售情况,说明在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应收款项仍大幅增长的原因;(2)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改善措施;(3)补充披露账龄3年以上前十大应收账款形成原因、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以及尚未回款的原因、预计款项的可收回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上述回复及经营付现情况等因素,详细说明近五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低于净利润的原因与合理性。回复:
一、结合公司的信用政策、销售情况,说明在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应收款项仍大幅增长的原因(一)2014-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应收账款余额 | 165,643.85 | 127,086.66 | 87,038.58 | 82,705.41 | 72,524.21 |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 30.34 | 46.01 | 5.24 | 14.04 | 70.24- |
营业收入 | 220,468.18 | 241,548.26 | 207,503.88 | 186,856.16 | 154,280.58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8.73 | 16.41 | 11.05 | 21.11 | 27.18-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5.13 | 52.61 | 41.95 | 44.26 | 47.0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2,888.15 | 184,696.18 | 195,279.30 | 170,467.63 | 130,573.41 |
1、2018年营业收入减少原因
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下降21,080.08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为部分重点项目在2018年先行实施,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受去杠杆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主动收缩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浩特”)的业务规模,四川浩特2018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20,005.58万元,下降67.66%。以上因素致公司集成收入有所下降;公司业务逐步向互联网经济转型,由集成业务向软件开发及软件运营转型,公司运营服务收入增长较快、软件开发收入保持稳定、集成收入有所下降,整体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公司最近3年各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软件开发 | 106,395.54 | 48.29 | 104,086.67 | 43.09 | 100,274.11 | 48.32 |
系统集成 | 67,802.07 | 30.77 | 98,624.99 | 40.83 | 71,269.43 | 34.35 |
运营服务 | 46,146.02 | 20.94 | 38,836.59 | 16.08 | 35,960.34 | 17.33 |
合计 | 220,343.63 | 100.0 | 241,548.26 | 100.00 | 207,503.88 | 100.00 |
2、2018年末应收账款增长原因
公司客户主要为各级政府及相关事业单位,项目回款涉及客户预算审批、结算时间、付款手续等众多因素,由于各级政府机构加强了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力度,对项目回款所需的付款资料及审核流程皆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同时受宏观环境去杠杆影响,公司2017年、2018年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有所放缓。
因此,在公司内部业务转型和外部去杠杆宏观环境的影响下,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放缓,应收款项余额有所增长。
(二)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2014-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01%、44.26%、41.95%、52.61%和75.13%,与行业平均水平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 | 2018.12.31 2018年度 | 2017.12.31 2017年度 | 2016.12.31 2016年度 | 2015.12.31 2015年度 | 2014.12.31 2014年度 |
东软集团 | 27.55% | 25.18% | 19.98% | 30.41% | 26.76% |
东华软件 | 71.29% | 69.63% | 69.23% | 66.67% | 59.11% |
卫宁健康 | 97.55% | 92.90% | 88.85% | 83.19% | 85.17% |
太极股份 | 43.09% | 44.76% | 48.08% | 46.46% | 37.98% |
数字政通 | 95.72% | 95.54% | 79.26% | 83.55% | 73.36% |
可比均值 | 67.04% | 65.60% | 61.08% | 62.06% | 56.47% |
万达信息 | 75.13% | 52.61% | 41.95% | 44.26% | 47.01% |
二、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63 | 2.42 | 2.61 | 2.53 | 2.78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 221 | 149 | 138 | 142 | 1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2,888.15 | 184,696.18 | 195,279.30 | 170,467.63 | 130,573.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25.61 | -23,403.99 | 11,516.70 | 1,249.52 | -10,031.93 |
原因:公司2018年度应收帐周转率较同期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受公司子公司四川浩特通讯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下降,先行实施项目未能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业务转型等影响收入有所下降,以及宏观经济环境下去杠杆影响,各级政府及相关事业单位结算时间、付款手续等众多因素导致应收账款回收速度放缓。
措施: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强现金流管理,使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有显著改善。同时,公司加大对外投资管理,集中优势资源投入核心业务,主动调减资金占用大、回报时间长的BT项目规模,使得公司核心软件开发和运营服务类收入持续增长,主营业务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用户基数和市场份额均有所扩大,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三、补充披露账龄3年以上前十大应收账款形成原因、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以及尚未回款的原因、预计款项的可收回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一)公司报告期内账龄3年以上前十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金额 | 坏账准备 | 坏账比例 | 期后回款 |
1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35,574,100.00 | 28,630,850.00 | 80.48% | |
2 | 大连环宇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 9,100,000.00 | 4,550,000.00 | 50.00% | |
3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6,535,000.00 | 6,535,000.00 | 100.00% | |
4 | 乌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574,960.00 | 1,114,992.00 | 20.00% | |
5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 4,321,000.00 | 925,000.00 | 21.41% | |
6 | 吴忠市城乡规划和环卫综合管理局 | 3,580,000.00 | 1,790,000.00 | 50.00% | |
7 |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 3,400,589.67 | 680,117.93 | 20.00% | 2,637,775.61 |
8 | 上海市浦东卫生发展研究院 | 3,183,000.00 | 636,600.00 | 20.00% | |
9 | 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 3,178,577.75 | 635,715.55 | 20.00% | 1,000,000.00 |
10 | 吉林省图书馆 | 2,993,500.00 | 598,700.00 | 20.00% | |
合计 | 77,440,727.42 | 46,096,975.48 | 59.53% | 3,637,775.61 |
公司3 年以上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卫生医疗机构等非盈利单位为主,受到部分业务实施周期较长、交付验收手续较多、政府预算体制及拨款程序较长等因素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
截至目前公司已陆续抓紧催收工作,公司主要客户为信誉较高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央企公司,客户资信情况较好,回款风险较低。
公司已按照坏账计提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其中3年以上前十大应收账款坏账比例为20%-100%,整体坏账比例为59.53%,坏账计提充分。
(二)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理、充分
1、应收账款计提政策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 其他应收款中开立的银行保函 |
组合3 | 子公司往来款(合并报表范围内)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3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1中,采用账龄法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3个月以内 | 0 | 0 |
4个月-1年(含1年) | 3 | 3 |
1-2年(含2年) | 5 | 5 |
2-3年(含3年) | 10 | 10 |
3-4年(含4年) | 20 | 20 |
4-5年(含5年) | 50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说明: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
①坏账计提政策的比较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方法和其他可比上市公司一致,均是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纳入相应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②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的比较
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一样,公司也采用账龄分析法作为风险组合的坏账计提政策,计提比例基本一致。
公司名称 | 3个月内 | 4个月-1年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东软集团 | 1.00% | 1.00% | 2.00% | 5.00% | 10.00% | 10.00% | 100.00% |
东华软件 | 1.00% | 1.00% | 5.00% | 10.00% | 30.00% | 30.00% | 100.00% |
卫宁健康 | 5.00%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银江股份 | 5.00% | 5.00% | 10.00% | 20.00% | 50.00% | 50.00% | 100.00% |
太极股份 | 0.00% | 2.50% | 5.00% | 15.00% | 35.00% | 80.00% | 100.00% |
数字政通 | 5.00%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万达信息 | 0.00% | 3.00% | 5.00% | 10.00% | 20.00% | 50.00% | 100.00% |
3、公司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制订了完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制度。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已根据公司制度计提坏账,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3个月 以内 | 63,897.50 | - | 61,700.54 | - | 36,880.78 | - | 36,823.01 | - |
4个月 -1年 | 43,685.55 | 1,310.57 | 35,221.73 | 1,056.65 | 18,292.00 | 548.76 | 20,385.37 | 611.56 |
1年以内合计 | 107,583.06 | 1,310.57 | 96,922.27 | 1,056.65 | 55,172.78 | 548.76 | 57,208.38 | 611.56 |
1-2年 | 36,410.16 | 1,820.51 | 9,874.57 | 493.73 | 15,979.89 | 798.99 | 12,350.04 | 617.50 |
2-3年 | 6,245.76 | 624.58 | 7,419.67 | 741.97 | 6,815.43 | 681.54 | 7,531.36 | 753.14 |
3-4年 | 5,517.31 | 1,103.46 | 5,587.09 | 1,117.42 | 5,190.51 | 1,038.10 | 3,199.63 | 639.93 |
4-5年 | 4,212.61 | 2,106.30 | 3,867.84 | 1,933.92 | 1,975.27 | 987.64 | 1,272.74 | 636.37 |
5年以上 | 5,674.96 | 5,674.96 | 3,415.20 | 3,415.20 | 1,904.69 | 1,904.69 | 1,143.26 | 1,143.26 |
合计 | 165,643.85 | 12,640.38 | 127,086.66 | 8,758.89 | 87,038.58 | 5,959.73 | 82,705.41 | 4,401.75 |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综合计提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综合计提率比较如下: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东软集团 | 7.66% | 7.78% | 9.12% | 6.75% | 6.57% |
东华软件 | 7.91% | 6.85% | 5.22% | 4.47% | 3.41% |
卫宁健康 | 15.63% | 14.60% | 15.29% | 11.39% | 10.46% |
太极股份 | 11.86% | 11.06% | 8.63% | 7.56% | 7.82% |
数字政通 | 13.48% | 10.84% | 10.96% | 10.22% | 9.03% |
可比均值 | 11.31% | 10.23% | 9.84% | 8.08% | 7.46% |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万达信息 | 7.63% | 6.89% | 6.85% | 5.32% | 3.85% |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明显差异,而公司实际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其主要原因系公司账龄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较少,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国企和事业单位,客户资信情况较好,坏账回收风险较小。公司2018年末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比较如下:
账龄 | 东软集团 | 东华软件 | 卫宁健康 | 太极股份 | 数字政通 | 平均值 | 万达信息 |
1年以内 | 69.72% | 51.82% | 55.48% | 60.64% | 56.11% | 59.66% | 64.95% |
1至2年 | 21.83% | 20.97% | 25.43% | 15.04% | 24.08% | 19.66% | 21.98% |
2至3年 | 6.15% | 12.77% | 10.09% | 11.33% | 12.44% | 10.33% | 3.77% |
3至4年 | 0.78% | 7.95% | 4.45% | 4.98% | 3.74% | 4.63% | 3.33% |
4至5年 | 5.60% | 2.09% | 2.63% | 1.78% | 2.59% | 2.54% | |
5年以上 | 1.53% | 0.90% | 2.46% | 5.37% | 1.85% | 3.13% | 3.43%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综上,公司综合考虑业务模式特点、客户性质以及相应风险特征等因素,制定了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充足的坏账准备。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四、结合上述回复及经营付现情况等因素,详细说明近五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低于净利润的原因与合理性
(一)公司近五年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2,888.15 | 184,696.18 | 195,279.30 | 170,467.63 | 130,573.4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82.78 | 588.77 | 906.23 | 856.33 | 0.12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02.75 | 8,717.75 | 16,175.56 | 5,743.76 | 6,726.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573.67 | 194,002.71 | 212,361.09 | 177,067.71 | 137,300.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134.40 | 107,784.88 | 108,228.59 | 106,170.44 | 92,042.7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7,646.73 | 79,949.85 | 62,227.59 | 47,982.97 | 37,332.2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040.19 | 13,174.54 | 12,102.91 | 10,270.85 | 4,912.5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26.74 | 16,497.43 | 18,285.29 | 11,393.94 | 13,044.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348.06 | 217,406.70 | 200,844.38 | 175,818.19 | 147,332.33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25.61 | -23,403.99 | 11,516.70 | 1,249.52 | -10,031.93 |
净利润 | 22,524.47 | 32,467.07 | 24,205.94 | 22,942.30 | 19,899.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差额 | -15,298.86 | -55,871.06 | -12,689.24 | -21,692.78 | -29,931.75 |
2014年度至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0,031.93万元、1,249.52万元、11,516.70万元、-23,403.99万元和7,225.6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899.82万元、22,942.30万元、24,205.94万元、32,467.07万元和22,524.47万元,两者差额分别为-29,931.75万元、-21,692.78万元、-12,689.24万元、-55,871.06万元和-15,298.86万元,2018年同比大幅减小。(二)报告期内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不匹配、差异逐年增大的原因
1、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不匹配的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净利润 | 22,524.47 | 32,467.07 | 24,205.94 | 22,942.30 | 19,899.8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584.29 | 7,508.12 | 2,486.71 | 2,076.78 | 1,860.5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146.50 | 5,323.89 | 3,986.19 | 2,752.27 | 1,674.71 |
无形资产摊销 | 15,967.98 | 11,922.26 | 8,267.21 | 5,150.12 | 4,252.7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35.71 | 808.33 | 686.59 | 373.72 | 149.4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36 | 10.14 | 10.18 | 33.72 | 13.5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79 | 2.64 | -6.46 | 2.16 | -4.7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484.17 | 15,894.77 | 11,360.43 | 8,823.54 | 3,659.2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32.14 | -5,468.52 | -2,641.20 | -201.59 | -523.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9 | -2.21 | 3.01 | -1.09 | 55.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347.25 | -23,315.81 | -8,774.40 | -41,461.92 | -35,523.9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304.93 | -91,004.66 | -55,517.25 | -22,039.56 | -20,754.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384.90 | 26,047.29 | 26,799.80 | 17,633.34 | 12,773.44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其他 | 2,768.65- | -3,597.29 | 649.96 | 5,165.72 | 2,435.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25.61 | -23,403.99 | 11,516.70 | 1,249.52 | -10,031.93 |
从上表可以看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不匹配的主要原因是存货的增
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以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①2014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分析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31.93万元,比净利润少29,931.75万元,主要原因如下:公司并购宁波金唐、上海复高,以及四川浩特BT业务的拓展,收入规模增加,相应存货增加35,523.94万元,应收项目增加20,754.78万元,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
②2015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分析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9.52万元,比净利润少21,692.78万元,主要原因如下:随着公司并购宁波金唐、上海复高协同效应逐步体现以及四川浩特BT业务的拓展,收入规模增加,相应存货增加41,461.92万元,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但受折旧及摊销、利息费用等因素影响,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正。
③2016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分析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16.70万元,比净利润少12,689.24万元,主要原因如下:四川浩特实施的相关BT业务验收交付,长期应收款增加46,790.19万元,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但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折旧及摊销、利息费用等因素影响,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正。
④2017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分析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403.99万元,比净利润少55,871.06万元,主要原因如下:A、收入规模增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40,048.08万元,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B、四川浩特BT业务的结算,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增加23,000.50万元,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C、前次募投项目雅安PPP项目建设投入,导致存货增加。以上使得经营性应收项目及存货项目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2017年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
⑤2018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分析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25.61万元,比净利润少15,298.86万元,主要原因如下:公司加大销售回款,但由于结算流程、政府体制等因素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间接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但相比2017年出现很大改善。
2、最近五年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逐年增大的原因
①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及存货有所增加公司业务逐步向互联网经济转型,采取以公共事务为核心,内生式增长与收购兼并等外延式增长并举的措施,报告期内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相关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大型央企,受客户预算审批、付款手续等因素影响回款周期较长,同时受政府验收程序增加、宏观金融去杠杆等因素影响结算进度趋缓。因此,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及存货有所增加,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增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应收账款余额 | 165,643.85 | 127,086.66 | 87,038.58 | 82,705.41 | 72,524.21 |
营业收入 | 220,468.18 | 241,548.26 | 207,503.88 | 186,856.16 | 154,280.58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5.13 | 52.61 | 41.95 | 44.26 | 47.01 |
存货 | 114,265.72 | 126,612.98 | 103,297.17 | 94,566.11 | 53,127.46 |
②BT业务采用建造合同核算,造成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不匹配公司子公司四川浩特主要经营BT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规定,公司在合同建设期内将实际发生的成本计入“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及合同毛利;完工移交业主方后确认长期应收款,同时结转核销存货;长期应收款在移交后的5-10年内分期收回。
BT业务在建设期内投资金额较大,且一般为付现成本,但在移交后的5-10年才能分期收款,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流出不匹配,2014-2018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0,658.95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7,524.74
万元。
另外,BT业务在建设期内确认了合同收入及毛利,但在移交后才能收款,造成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流入不匹配,2014-2018年收入合计为140,139.61万元,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0,658.95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2018年度 | 2017.12.31/ 2017年度 | 2016.12.31/ 2016年度 | 2015.12.31/ 2015年度 | 2014.12.31/ 2014年度 |
当期营业收入 | 9,564.08 | 29,569.66 | 36,799.64 | 33,532.41 | 30,673.8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837.40 | 16,431.47 | 12,725.48 | 8,842.01 | 5,822.59 |
当期营业成本 | 8,727.94 | 22,296.87 | 24,063.47 | 24,092.63 | 24,617.3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552.80 | 15,055.02 | 15,712.01 | 15,452.00 | 13,752.91 |
③薪酬付现成本大幅上升
为保持相关业务的持续增长以及保持技术开发和服务能力,公司加大了人员方面的投入,2014年至2018年,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7,332.20万元、47,982.97万元、62,227.59万元、79,949.85万元,77,646.73万元,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比重分别为27.19%、28.15%、31.87%、43.29%和35.36%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比较
2014年-2018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600718.SH | 东软集团 | 32,855.24 | 16,774.57 | 14,725.24 | 28,746.07 | 21,636.24 |
002065.SZ | 东华软件 | 35,146.08 | 16,767.77 | -50,110.99 | -3,455.69 | -1,514.41 |
300253.SZ | 卫宁健康 | 12,389.45 | 7,978.72 | 14,034.21 | 7,946.01 | 4,283.50 |
300020.SZ | 银江股份 | 1,329.31 | -21,537.22 | -13,713.47 | 9,903.46 | -25,909.14 |
002368.SZ | 太极股份 | 68,046.42 | 32,119.52 | 11,052.65 | 24,780.95 | -1,690.65 |
300075.SZ | 数字政通 | 17,573.03 | -3,603.78 | 2,324.69 | 12,450.52 | -5,927.67 |
平均值 | 27,889.92 | 8,083.26 | -3,614.61 | 13,395.22 | -1,520.36 | |
300168.SZ | 万达信息 | 7,225.61 | -23,403.99 | 11,516.70 | 1,249.52 | -10,031.93 |
2014年-2018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600718.SH | 东软集团 | 43,184.18 | -72,247.80 | -155,739.43 | -1,898.71 | -2,796.77 |
002065.SZ | 东华软件 | -44,634.79 | -49,761.69 | -139,156.89 | -117,349.97 | -105,376.36 |
300253.SZ | 卫宁健康 | -18,293.45 | -14,995.04 | -38,513.75 | -8,203.15 | -7,980.70 |
300020.SZ | 银江股份 | -977.85 | -35,107.79 | -28,799.85 | -958.36 | -44,388.92 |
002368.SZ | 太极股份 | 36,555.05 | 3,481.95 | -18,411.13 | 4,663.20 | -21,509.70 |
300075.SZ | 数字政通 | 6,235.97 | -22,049.52 | -11,883.64 | 387.29 | -18,628.21 |
平均值 | 3,678.18 | -31,779.98 | -65,417.45 | -20,559.95 | -33,446.78 | |
300168.SZ | 万达信息 | -15,298.85 | -55,871.06 | -12,689.24 | -21,692.78 | -29,931.75 |
如上表所示,2014年-2018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体波动幅度较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金额也较大,主要系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大型央企等,受政府验收程序增加、宏观金融去杠杆等因素影响,预算审批趋严、结算进度趋缓、付款手续趋长所致,具有一定的行业普遍性。2014年-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均值变动趋势趋于一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4、报告期内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不匹配、差异逐年增大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但受到公司业务模式、回款季节性以及客户性质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前期经营性现金集中流出,但回款周期较长;公司根据提供劳务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并形成经营性应收款。在公司提交劳务成果阶段,客户通常根据公司提交的劳务提供进度支付进度款;劳务成果通过验收审查后,由于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根据政府的财政拨款预算进行回款。
同时,由于BT业务的特性,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此后业主根据回款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竣工验收及政府部门等业主的拨款需要经过一定时间,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流出不匹配,收入及毛利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不匹配。
另外,公司为保持相关业务的持续增长以及保持技术开发和服务能力,加大了人员方面的投入,薪酬付现成本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受客户预算审批、付款手续等因素影响回款周期较长,同时受政府验收程序增加、宏观金融去杠杆等因素影响结算进度趋缓,且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的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普遍较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2018年同比2017年度差异已明显减少,差异率大幅下降72.6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不匹配、差异逐年增大的情况已得到明显改善。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利润差异具有合理性。
2.年报显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浩特”)亏损4,473.51万元,你公司对四川浩特全额计提了商誉减值1,015.30万元。年报称四川浩特由盈转亏的主要原因系受到去杠杆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主动收缩了四川浩特的业务规模。同时,四川浩特为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诉方,截至2018年底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四川浩特共计378.36万元的银行存款已被实施财产保全。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显示,你公司对四川浩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0,820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宏观因素对四川浩特业务的具体影响,分析本年度由盈转亏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四川浩特的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说明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3)说明上述其他应收款形成的事由、形成时点、四川浩特是否具备偿付能力、该事项是否对你公司原有主营业务造成影响。回复:
一、补充披露宏观因素对四川浩特业务的具体影响,分析本年度由盈转亏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四川浩特的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一)国家实施宏观金融去杠杆政策,公司外部融资环境出现了较大变化
四川浩特主要从事以城市道路监控为主的视频类工程集成项目开发以及相关的运维服务业务。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PPP/BT项目合同,客户以政府部门、大型企业为主。
PPP/BT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求巨大, 而四川浩特自有资金不足,只能依赖外部融资和母公司资金支持。2017年以来,国家实施货币信贷收紧政策,不断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和举债融资行为的监管,对四川浩特外部融资带来较大影
响。
出于整体资金管理和融资规模控制的考虑,公司积极调整四川浩特业务结构,主动减少了PPP/BT类型项目订单,通过发挥母公司品牌效应、技术优势等措施,加强IT集成类和软件开发类业务的开发和销售,以期实现由工程集成类转变为IT集成和软件开发类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上述优化业务结构举措的实施,直接造成2018年项目订单和收入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营业收入从2017年29,569.66万元下降至2018年9,564.08 万元,销售毛利率大幅下降;同时还需逐步消化前几年快速发展形成的一些固定成本。因此,四川浩特2018年经营业绩出现了较大亏损。
2018年四川浩特利润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1) | 2017年度 (2) | 差异 (3)=(1)-(2) |
营业收入 | 9,564.08 | 29,569.66 | -20,005.58 |
营业成本 | 8,727.94 | 22,296.87 | -13,568.93 |
营业毛利 | 836.14 | 7,272.78 | -6,436.65 |
毛利率 | 8.74% | 24.60% | -15.85% |
销售费用 | 1,487.28 | 1,753.91 | -266.63 |
管理费用 | 2,622.25 | 2,596.12 | 26.14 |
研发费用 | 70.75 | 216.73 | -145.97 |
财务费用 | 207.43 | 212.42 | -4.99 |
资产减值损失 | 874.40 | 1,206.97 | -332.57 |
其他收益 | 33.68 | 220.85 | -187.17 |
营业利润 | -4,468.86 | 1,423.20 | -5,892.06 |
减:所得税费用 | 4.60 | 467.81 | -463.21 |
净利润 | -4,473.51 | 953.94 | -5,427.45 |
(二)国内安防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安防行业持续快速增长,市场前景良好
四川浩特业务属于城市安防业务领域。近几年,随着各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
城市人口和规模急剧扩张,对公共安全有效管理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而安防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平安城市的市场发展呈现数字化、高清化、智能化、系统化和平台化的趋势。
目前我国智慧安防行业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中一个拥有一定市场规模、产品种类齐全、应用领域宽泛和技术水平较高的新兴行业,成为智慧城市中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安网数据,作为平安城市市场应用的重要指标,2012~2018年,国内安防行业市场规模由3,240亿元增长至7,452亿元,我国安防行业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2、净化市场环境,推动地方PPP/BT项目规范发展
2017年以来,国务院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和举债融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加大了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引导地方政府优化投资结构。
同时,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集中开展PPP/BT等地方政府项目清理。这些举措将净化规模日益壮大的PPP/BT等项目市场,营造了社会资本公平参与环境,一批优质的、合规的政府项目能够落地,进而推动PPP/BT等地方政府项目进入规范、有序发展阶段。
(三)多措并举,保障四川浩特未来业务可持续发展
1、优化业务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
依托母公司技术、品牌优势,持续调整浩特公司业务结构,重点发展城市安防软件开发及IT类系统集成项目;加大研发投入,构建服务、技术、产品并存的核心竞争力。
2、拓宽资金渠道,多途径补充业务发展资金
四川浩特承接的业务均为政府平安城市预算项目,一方面公司将大力开展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结算及时性 回笼项目长期应收款,加快营运资金周转。另一方面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扩大商业银行的项目融资规模;同时积极研究与战略合作伙伴、产业发展基金等开展多方合作,寻求长期资金来满足公司平安城
市业务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四川浩特业务属于城市安防行业领域,是公司平安城市业务重要组成部分。虽因业务结构调整,2018年经营遇到暂时困难,出现亏损,但鉴于国内安防市场的良好前景,公司将按照既定的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战略,做好四川浩特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预计其生产经营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说明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2018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受限资金为3,783,647.27元。其中:佳杰公司诉讼案冻结2,120,000.00元,四川利正诉讼案冻结1,663,647.27元。
(一)佳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冻结事项
佳杰公司就四川浩特买卖合同纠纷案,于2018年11月7日向通过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四川浩特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科华支行(账号:
73030154800000511)存款人民币2,120,000.00元实施财产保全(保全民事裁定书(2018)沪0105民再2号)。
本案自2016年8月5日佳杰公司提出一审之后,分别历经二审、申诉、发回重审,二审时判决我司胜诉,对方提出申诉,并于2018年9月4号经上海高院听证后裁定发回重审,撤销二审判决;同时,发回二审法院重审,二审法院又发回一审法院重申。在报表日,该诉讼事项处于发回重审二审阶段,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二)四川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冻结事项
四川利正诉四川浩特买卖合同纠纷案,于2018年11月14日向成都高新区法院申请对四川浩特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科华支行(账号:
73030154800000511)存款人民币1,663,647.27元实施财产保全(保全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民初19754号、(2018)川0191民初19753号、(2018)川0191民初19752号)。在报表日,四川浩特商务部门正与对方积极磋商,我们预判有很大概率与对方就合同支付达成调解协议、且对方撤诉,故未就此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目前调解未成,法院已于2019年1月14日开庭审理,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综上,公司年报期间不存在计提预计负债的必要性,故未计提相关预计负债。三、说明上述其他应收款形成的事由、形成时点、四川浩特是否具备偿付能力、该事项是否对你公司原有主营业务造成影响
报表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0,820万元。主要为:
(一)雅安可转债项目资金17,500.00万元,属于募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的建设
2017年3月24日,公司指定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作为项目公司,与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签订了《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项目合同》,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建设期为1年,原计划2018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用于本项目的募集资金17,50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7 年12 月 25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 60769874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538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18年6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预计该项目将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公司“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分别于2018年7月24日和2018年12月11日完成初验和终验,该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按照《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项目合同》,本项目募投资金17,500.00万元在未来10年运营期内分期收回,四川浩特收回的雅安项目建设资金将用来归还公司的可转债资金。(二)往来款13,32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四川浩特营运资金
单位:万元
金额 | 用途 | |
2018年01月 | 9,500.00 | 归还银行贷款 |
2018年06月 | 500.00 | 营运资金周转 |
2018年07月 | 1,920.00 | 营运资金周转 |
2018年08月 | 1,150.00 | 归还银行贷款 |
2018年11月 | 250.00 | 营运资金周转 |
合计 | 13,320.00 |
截止2018年末,四川浩特建设的PPP/BT项目已进入运营期,并形成9.86亿元的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运维能力,保障运营项目的正常运行,及时回笼项目应收款,除部分用于经营周转外,其余回笼资金用于归还占用母公司的其他往来资金。
同时按照《万达信息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总部及四川浩特等全资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由公司总部以集团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拨付给四川浩特的往来资金,用于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后,银行将释放同等金额的集团授信给公司,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拨付的营运资金,四川浩特均有已投运的项目应收款作为偿还支付保证;用于归还借款的资金,公司视资金周转情况,可以向银行申请续借用于补充生产资金。因此,四川浩特占款不会对公司原有主营业务造成实质影响。
3.年报显示,因第三方增资导致股权被动稀释,你公司在报告期内失去对上海全程玖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原上海万达全程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玖健康”)的控制权,对其核算方式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并确认投资收益2,268.44万元。你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就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公告,并称“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的投资收益约为3,340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鹏都健康对玖玖健康实际增资的时间,并说明确定你公司丧失玖玖健康控制权时点的依据及合理性,有关投资收益在2018年确认是否合理;(2)补充披露玖玖健康公允价值评估的具体过程、重要的评估参数、相关依据及投资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并说明最终确认的投资收益与2017年公告中预计的投资收益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回复:
一、补充披露鹏都健康对玖玖健康实际增资的时间,并说明确定你公司丧失玖玖健康控制权时点的依据及合理性,有关投资收益在2018年确认是否合理(一)2017年12月21日公司与翁思跃以及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增资协议书》,基于各方愿以上海全程玖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原上海万达全程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玖健康”,下同)为合作载体,共同发展健康管理业务,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确认,玖玖健康本次增资前估值为人民币6,667万元,同意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玖玖健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2,416.50万元计入玖玖健康的注册资本,其他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玖玖健康的注册资本将由1,611.00万元增至4,027.50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55%变更为22%;同时,本次增资后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委派3名董事,占董事会多数席位,同时委派管理人员负责玖玖健康后续经营,因此玖玖健康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亦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于本次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二)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末对玖玖健康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2018年5月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会及管理人员接管上海全程玖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经营和财务控制权,对玖玖健康实施控制。因此,公司结合鹏都健康的资金到位以及对管理层权限的转移情况认定公司于2018年5月丧失对玖玖健康控制权,同时将相应投资收益确认在2018年度,相关认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管理层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认定合理。二、补充披露玖玖健康公允价值评估的具体过程、重要的评估参数、相关依据及投资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并说明最终确认的投资收益与2017年公告中预计的投资收益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一)根据前述《增资协议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对玖玖健康整体估值按照6,667.00万元计算,以上整体估值参照相关同类型公司采用一定的估值方法等因素得出,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确认相关估值,未有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
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因此,丧失控制权日万达信息合并层面对玖玖全程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为投资价值为2,610.75万元,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2,268.44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二)考虑到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全部完成对玖玖健康的认缴出资金额,万达信息从谨慎性角度出发,2018年度计算合并层面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剩余股份价值时仅考虑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期实际出资到位的人民币5,000万元,从而计算得出投资收益金额为2,268.44万元;2017年公告预计测算投资收益金额为3,340万元,是以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全额(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到位为基础计算合并层面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剩余股份价值,与2018年度实际账务处理计算口径差异金额为5,000万元,相应影响的投资收益金额约1,100万元,故导致投资收益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增资款未全部到位对公允价值的影响所致。
4.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为82,174.7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49%。期末已对外质押长期应收款金额为23,689.52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仅为1.30%,低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对象名称,款项形成的时点及事由,预计偿付时间,及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到期未偿还的金额;(2)结合子公司相关BT项目验收进展及未到收款节点的项目情况,详细说明本期长期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3)补充披露你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并说明对长期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低于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的原因,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补充披露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对象名称,款项形成的时点及事由,预计偿付时间,及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到期未偿还的金额
2018年期末公司合并长期应收款余额821,747,390.34元,其中:万达信息本部长期应收款余额为22,916,135.33元,占比2.79%;子公司四川浩特长期应收款余额为798,831,255.01元,占比97.21%。
2018年期末余额中前五名主要对象,款项形成的时点等信息详见下表:
单位:元 | |||||||||||
序号 | 对象名称 | 验收时间 | 长期应收款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表重分类列示) | 收款节点 | 累计回款金额 | 累计应收期数 (月、季、半年、年) | 累计实收期数 (月、季、半年、年) | 延期 (月、季、半年、年) | 延期金额 | 所属公司 |
1 | 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8-12-28 | 269,621,896.05 | 月付 | - | 0 | 0 | 0 | 四川浩特 | ||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 2015-10-13 | 165,213,590.43 | 32,897,000.00 | 季付 | 86,870,993.73 | 12 | 11 | 1 | 11,820,006.27 | 四川浩特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 2017-11-16 /2016-12-28 | 93,153,358.37 | 30,030,153.05 | 半年付 | 8,935,000.00 | 4 | 2 | 2 | 13,172,729.57 | 四川浩特 |
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 2017-06-16 | 50,284,269.23 | 18,900,000.00 | 半年付 | 16,530,000.00 | 2 | 2 | 0 | 四川浩特 | |
5 |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 2017-12-21 | 27,911,641.20 | 9,954,000.00 | 季付 | 8,997,708.30 | 3 | 4 | 0 | 四川浩特 | |
合计 | 606,184,755.28 | 91,781,153.05 | 121,333,702.03 | 24,992,735.84 |
目前,主要项目在后续运营中会有定期考核,业主方对项目的运营情况基本满意,由于上述客户及实际项目的使用方主要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受部分业务实施周期较长、交付验收手续较多、政府预算体制及拨款程序较长等因素影响,部分长期应收款的实际支付周期延长。
截止2018年末前五名客户累计应回款金额为14,632.64万元,实际发生延期金额为2,499.27万元,占比17.08%,虽然项目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产生延期的项目金额计提坏账444.72万元,占延期金额的比例为17.79%。二、结合子公司相关BT项目验收进展及未到收款节点的项目情况,详细说明本期长期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
2018年度报告期,长期应收款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四川浩特实施的《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雅安项目)按计划验收后转入长期应收款26,962.19万元形成的。三、补充披露你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并说明对长期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低于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的原因,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长期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确认的长期应收款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并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保持不变。每年末对长期应收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测算,如计算的长期应收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表明长期应收款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拟按照长期应收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可比上市公司涉及长期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对比
公司简称 | 中国建筑 | 棕榈股份 | 易华录 |
股票代码 | 601668 | 002431 | 300212 |
长期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 |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 | BT 项目涉及的长期应收款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 | BT项目涉及的长期应收款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 |
公司简称 | 中国建筑 | 棕榈股份 | 易华录 |
金额。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 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则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 或收回可能性不大时,则按其不可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
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涉及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核算还有主要以判断款项可收回性后来计提坏账准备,而公司对发生延期收款的项目,考虑重新计算折现值,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对差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经比较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更为谨慎。
2018年度报告期的资产负债表日,前5名对象如发生减值,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对象名称 | 期末金额 A=B+C | 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 B | 账面净值 C | 坏账准备 D | 账面价值 E=C-D E=F+G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F | 长期应收款 G | 占长期应收款比例 E=G/合计 |
1 | 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323,228,548.04 | 53,606,651.99 | 269,621,896.05 | 269,621,896.05 | 269,621,896.05 | 32.81% | ||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 242,099,006.27 | 41,839,074.65 | 200,259,931.62 | 2,149,341.19 | 198,110,590.43 | 32,897,000.00 | 165,213,590.43 | 20.11%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 141,215,765.23 | 15,734,410.55 | 125,481,354.68 | 2,297,843.26 | 123,183,511.42 | 30,030,153.05 | 93,153,358.37 | 11.34% |
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 77,970,000.00 | 8,785,730.77 | 69,184,269.23 | 69,184,269.23 | 18,900,000.00 | 50,284,269.23 | 6.12% | |
5 |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 42,221,447.10 | 4,355,805.90 | 37,865,641.20 | 37,865,641.20 | 9,954,000.00 | 27,911,641.20 | 3.40% | |
合计 | 826,734,766.64 | 124,321,673.86 | 702,413,092.78 | 4,447,184.45 | 697,965,908.33 | 91,781,153.05 | 606,184,755.28 | 73.77% |
5.年报显示,你公司新增投资性房地产2,785.84万元,其中由固定资产转入的金额为2,663.34万元,由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转入的金额为122.50万元。你公司称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将经营使用的自有办公房用于出租所致。请你公司:(1)说明出租自有办公房的时点、租赁期限、租赁对手方具体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转入时间、转入依据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2)说明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金额的确定依据。回复:
一、说明出租自有办公房的时点、租赁期限、租赁对手方具体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转入时间、转入依据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租自有办公房,由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包括:
(一)公司子公司宁波金唐软件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2弄1号金汇大厦901-904室房产,入账金额为672.61万元,租赁期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21年1月12日,一个月的免租期。承租方为宁波汇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华百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2017年10月股东会决议,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金汇大厦房产长期用于对外出租,故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时点为2018年1月1日。(二)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创新三路600号第30层房产,入账金额为1,990.73万元,租赁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24日,承租方为香港卫视万顺通文化置业(哈尔滨)有限公司,承租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根据公司2017年12月公司总裁办会议纪要,公司决定将哈尔滨房产自2018年1月1日起长期用于对外出租,故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时点为2018年1月1日。二、说明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金额的确定依据。
公司账面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为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创新三路600号第30层房产,公司2018年4月办理房产证时按照当地房管局
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哈尔滨房产2018年1月1日已经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故按将土地出让金实际发生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采用按成本模式计量。
6.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为280,747.9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82.91%。而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4,489.28万元,占短期债务比例仅为37.22%。请结合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债务余额、预计偿还期限、截至目前的偿还情况及经营收付现金流情况等,说明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及后续偿付安排。回复:
一、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债务情况
2018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金额 | 形成原因 | 资金用途 |
短期借款 | 26.35 | 银行短期借款 | 补充流动资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87 | 银行长期借款 | 补充流动资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85 | 银行长期借款 | 并购贷款 |
合计 | 28.07 |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入资金的用途主要为日常经营、归还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支付货款,支付并购贷款所致。
公司自2014年启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战略以来,重点投入云平台以及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的研发。随着基于城市级大数据的“互联网+服务”入口——“市民云”、“医疗健康云”等平台相继投入市场,在服务好政府客户的基础上,公司通过云服务、大数据产品等创新业务,积极与各级政府和医院、保险、金融等用户开展深度合作,打造丰富的应用场景,服务B端和C端用户。在发展过程中需投入大量资金来运营,致使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大,从而导致公司相关负债余额较大,其中短期借款主要为银行信用方式,无第三方保证或抵押。
二、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具备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所面临债务偿还风险较低,主要从以下几方
面体现:
(一)公司2018年末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8.07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4.12亿元,下降12.80%,短期有息负债有所减少。(二)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明显改善,2018年度为0.72亿元,而2017年度为-2.34亿元。(三)公司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3.26%,较上年下降11.59个百分点,偿债能力有所改善。(四)公司相关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共计约50亿元,公司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公司民生服务以及智慧城市领域的软件产品和服务收入继续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获取外部融资渠道顺畅,银企关系维护正常。(五)公司于2019年3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智慧医疗6亿元、智慧养老3亿元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亿元。
三、公司后续偿付安排
(一)公司经营业务的扩张,带来经营性现金流入逐年增长,获得的回款作为还款的主要来源。在促进业务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将营业收入快速转化为现金流入,不断开拓新市场、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持续发展,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盈利来源。(二)公司将继续对资金使用进行精细化管理,对资本性支出提前做好规划,经营性支出主要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收到的经营性现金流安排,借款金额依据实际经营所需向银行筹集,确保公司的资金支出情况与盈利能力相匹配。(三)积极拓展资本市场各项优质融资渠道,大力降低相关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的相关偿债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未出现明显的异常指标。公司在选择经营策略的同时,非常关注经营业绩与财务风险的平衡,通过融资及筹资结构的合理配置,在财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7.年报显示,你公司本报告期的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为46,961.38万元,占研发投入总额的80.50%,占当期净利润的208.49%。你公司上一报告期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为16,885.81万元,占研发投入总额的55.55%。请你公司具体说明对项目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划分的具体标准、开发阶段相关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并逐个说明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名称、进入研究阶段、进入开发阶段、通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的时间、本报告期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项目达到资本化条件的判断依据,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报告期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一、公司对项目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划分的具体标准、开发阶段相关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二、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名称、进入研究阶段、进入开发阶段、通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的时间、本报告期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项目达到资本化条件的判断依据
(一)项目达到资本化条件的判断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平台及应用系统”、“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等项目已经过可行性分析论证且已通过立项审批,自董事会决议准予立项时开始资本化。综上,项目研发支出资本化均满足资本化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情况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要求对比如下:
序号 | 资本化条件 | 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 | ||
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平台及应用系统 | 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 | ||
1 | 完成项目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公司拥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和CMMI5两项业内权威资质,目前已通过CMMIV1.3五级评估。同时,公司还拥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大型一级企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和“可信云服务认证证书”等。 公司获批参与成立了国家医疗大数据工程实验室;公司是国家工信部、民政部和卫计委于2017年12月授予的首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 公司具有研发成功的历史经验,目前的研发团队已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能够完成项目的开发工作,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 |
2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公司研发的主要目的为启动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升级,将公司在各个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和基础进行汇总融合,建立自有的城市一体化信息平台、智慧城市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做到数据和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公司客户对于高技术含量解决方案及服务需求越来越大,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并使其能够出售具有可能性。 | 智慧医疗平台项目的收益回报形式主要为向全国各级医疗机构销售适合其运营需求的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并提供运营维护服务,销售对象包括不限于二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诊所等,销售模式包括私有化部署模式和公有云模式。项目收益回报形式为产品销售收入、使用费或租金收入、运营维护收入。 | 智慧养老及智能物联平台项目的收益回报形式主要为向全国各地的政府管理机构、养老运营公司、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养老地产企业以及老年人群销售适合其自身需求的综合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包括私有化部署模式、公有云模式和用户租用或购买智能物联设备。项目收益回报形式为产品销售收入、运营维护收入和租金收入。 |
3 | 项目的实施能够产生经济利益 | “随申办市民云”已在上海上线,按照国家标准,上海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已经接入1274项政务服务事项,作为“一网通办”重要组成部分的移动端APP,对2017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市民云”进行了重大改版升级, 同时,公司已与柳州市、宁夏中卫市等城市达成合作协议,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智慧城市建设。 | 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现有的客户基础及市场地位为项目未来实现商业化提供了可靠保障。经测算,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19%,静态投资回收期4.86年(含建设期)。 | 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属于公司现有业务的升级及延伸。凭借已建立养老领域市场基础,公司通过本次项目布局智能物联硬件,服务于养老服务主体与老年人,以提升六大服务平台的客户粘性及协同效应,形成线上线下的服务闭环。经测算,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09%,投资回收期4.65年(含建设期)。 |
综上,项目研发支出资本化均满足资本化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研发支出资本化符合公司业务模式特点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以软件和服务为基础,向行业用户提供信息系统全面解决方案;公司作为国内城市信息化领域的领军企业,历经二十余年的城市信息化实践,业务已涵盖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平安城市等各行业基础信息系统建设等领域,形成较强的行业地位、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公司需要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及时推出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以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持续的研发和资源投入,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和产学研协同相结合,保持领先的综合技术和创新优势。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43项,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等。
公司研发活动的特点是以成熟的市场需求与技术为依托进行开发。通过前期
4 | 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项目的开发及形成产品的出售 | 技术方面,公司在医疗、养老领域,具有大量软件产品研发成功的历史经验,目前的研发团队已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财务方面,公司计划主要利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完成项目的开发,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且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能够为项目的实施及产品的出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其他资源方面,公司已经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资质,已培养了一支融合了IT技术及行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深耕相关领域多年,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及渠道资源,能够充分支持项目的开发及产品的出售。 |
5 | 相关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公司设立独立的研发中心,同时明确与上述开发项目相关的承担研发任务事业部的人员名单,负责上述项目的研发工作,并独立核算各部门的费用,按月按项目统计开发支出以确保准确核算。该项目研发投入主要是开发人员的薪酬、外购技术开发类合同成本等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按照公司研发控制体系和会计核算体系,可以进行可靠计量和独立核算。 |
调研对市场需求及产品竞争力进行分析,公司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与成熟性进行论证,对完成可行性论证的项目予以立项,确定项目实施方案。由于公司予以立项的研发项目都是经可行性论证具有广泛市场需求,并以技术可行性为依托而进行的,因此开发项目在通过前期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报经公司批准立项后即进入开发阶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予以资本化(三)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名称、进入研究阶段、进入开发阶段、通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的时间、本报告期的进展情况
公司主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2018年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具体依据 | 期末研发进度 |
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9,349.95 | 41,804.71 | 51,154.66 | 2017-7-1 | 注1 | 67.05% |
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平台及应用系统 | 1,943.23 | 1,943.23 | 2018-11-1 | 注2 | 3.20% | |
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 | 1,094.11 | 1,094.11 | 2018-11-1 | 注3 | 3.64% | |
合计 | 9,349.95 | 44,842.05 | 54,192.00 | —— | —— | —— |
注1: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一)基于智慧城市总体解决方案,研发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重点包括城市一体化信息平台(iGWIM)、智慧城市云平台(iCP)、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iBDP)、城市智能运行中心系统(IOC)、政务云协同应用系统(iGOV)、市民云服务系统(iCity)六个重点软件产品,支持在各城市以城市私有云建设、PPP合作模式与租赁在线运营服务等多种模式落地;(二)购置软硬件设备,建设上海云计算中心、上海云计算副中心、成都云计算中心,支撑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提供云服务。
本项目将依托公司目前所拥有的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和成功经验,进行自主研发和集成创新,在行业基础系统的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业务基础上,加大投入基于云计算模式的在线服务,建设城市级的云中心和云端应用,云中心主要建设城市一体化信息平台、城市云平台和城市大数据平台,云端应用包括以市民为中心的市民云服务系统、面向行政管理与服务的
政务云协同应用系统和面向社会治理的城市智能运行中心系统,逐步消除“数据孤岛”和“行业烟囱”现象,实现信息共享融通。公司业务模式也将在信息化项目服务的基础上,扩展云服务模式的公共服务运营业务,包括部署于当地的智慧城市私有云运营服务、基于PPP模式的联合运营服务以及部署于上海及成都的智慧城市公有云运营服务。注2: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平台及应用系统情况说明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基于智慧医疗总体解决方案,研发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重点包含智慧医疗云诊所服务平台、智慧医疗云社区服务平台、智慧医疗云医院信息平台和智慧医疗云协同服务平台等四个服务平台。同时,建设一主一辅两个智慧医疗云计算中心,支撑前述四个服务平台的相关应用。
公司拟借助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技术,构建一个标准化、智能化、系统化的立体式医疗信息化生态系统,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以及医前、医中、医后服务一体化的双闭环以及不同医疗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
公司拟建设的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项目在系统构架、功能性、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有显著的优势。在系统构架方面,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系统具有更强的兼容开放性,模块扩展性强,能接入基于新语言与新技术的软件与应用;在功能上,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系统功能覆盖广阔,从门诊、急诊、药房等服务管理、重症监护、手术等医疗管理延伸至临床决策辅助,从家庭医生、远程会诊、一键转诊延伸至疾病预防与管理,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以及医前、医中、医后服务一体化的双闭环;在信息互联互通方面,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系统实现了各医疗机构内部的横向整合和跨区域的纵向资源整合。一方面该项目通过云诊所、云社区、云医院三大服务平台横向整合资源,实现医疗机构内部跨部门、跨学科的数据共享与协作;另一方面,在云计算中心的强大计算能力支持下,通过云协同服务平台纵向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形成统一平台,打通各级医疗机构的外部壁垒,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以及移动化的医疗信息服务。注3: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情况说明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基于智慧养老总体解决方案,研发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项目,重点包括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云平台、长期护理保险综合信息管理云平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云平台、居家护理机构管理云平台、养老机构管理云平台、养老地产颐养社区管理云平台和智能物联云平台及其产品。其中,研发的智能物联产品涵盖智能监护设备、
智能安防监控设备、智能陪护设备三大产品线。
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项目的建设,面向政府、企业、社区、个人等主体,实现对现有智慧养老信息化需求的全覆盖,建立面向政府全过程监督的监管平台、面向企业或社区高效的养老经营平台、面向老年人群的O2O平台,为老年人群提供功能丰富的智能监测、安防和看护等一站式的智慧养老服务,通过平台技术使得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成为可能,解决养老服务资源不足、政府全过程监管、老年人群需求无法精准响应等众多社会问题,强化资源配置整合,提升机构的服务管理效率,建立起有效的全程监控及服务网络,形成服务闭环和完整的服务生态体系,推动和促进整个智慧养老行业的产业升级和发展。
智能物联云平台顺应“万物互联”的物联网发展趋势,将不同类型、场景、空间的智能物联设备通过智能物联云平台进行数据的汇集和整合,对接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居家、机构等不同养老服务主体提供智能监测、安防和看护等服务。
项目将依托公司目前所拥有的民生保障领域核心技术和成功经验,进行自主研发和集成创新,在行业信息系统的业务基础上,研发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重点包括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云平台、长期护理保险综合信息管理云平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云平台、居家护理机构管理云平台、养老机构管理云平台、养老地产颐养社区管理云平台和智能物联云平台及其产品。
三、本报告期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本报告期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研发支出总额 | 58,336.14 | 30,397.50 | 38,094.02 | 34,343.31 |
资本化金额 | 46,961.38 | 16,885.81 | 25,776.11 | 24,582.94 |
资本化占比 | 80.50% | 55.55% | 67.66% | 71.58% |
公司2018年度资本化项目主要系资本化项目“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该项目预算中包含软硬件设备、机房工程等平台载体的建设,以上部分投入约计1.88亿元,扣除以上因素后2018年实际资本化占比为71.21%。
公司保持对核心行业产品的研发力度,重点发展公共服务在线运营,全力拓展“互联网+民生”,陆续研发投入了健康云、医疗云、医药云、保险云(以下简
称“大健康云”)、“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以下简称“智慧城市项目”)、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平台及应用系统、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等项目,以上项目均办理了项目立项,且符合资本化条件,因此项目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同时,公司还集中力量研究了基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各类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业务,由于相关项目处于前期研究阶段,相对应的研发支出予以费用化。
2017年,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以前年度资本化研发的项目陆续通过验收,以及公司探索性、创新性业务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018年,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率有所增长,主要系资本化项目“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正在按公开披露的项目进度投入研发所致。项目投入的金额及项目的建设符合预期。
(二)研发支出资本化符合同行业惯例
最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率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数字政通 | 40.33% | 38.67% | 38.19% | 43.16% |
易华录 | 58.98% | 77.81% | 64.98% | 75.15% |
南威软件 | 70.86% | 76.44% | 82.91% | 81.29% |
卫宁健康 | 49.40% | 54.41% | 34.59% | 36.16% |
川大智胜 | 84.13% | 88.61% | 90.92% | 91.55% |
平均值 | 60.74% | 67.19% | 62.32% | 65.46% |
万达信息 | 80.50% | 55.55% | 67.66% | 71.58% |
注:上述数据源自相关上市公司各年度报告。
因此,本报告期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具备合理性,上述资本化项目投入与公司业务转型和升级,提升技术和产品核心竞争力密切相关,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具有一定可比性。
特此回复。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