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4证券代码:870900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赵治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30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9%。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预算经费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报表数据,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本公司预计与深圳市方正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回避股东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深圳市方正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董事易习军控股的企业,因此公司股东、董事易习军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九)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为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齐梦林、王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