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凯迪生态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
2019年5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凯迪生态”)对外公开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要 ...... 4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9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4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 15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6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8
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20
第九章 发行人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变动情况 ...... 21
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7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要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16凯迪01”,品种二简称为“16凯迪02”。
2、债券代码: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代码为“112441”,品种二债券代码为“112442”。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1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8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2亿元。
4、债券期限: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品种一票面利率6.10%;品种二票面利率6.70%。
6、付息日: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2018年9月7日,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16凯迪01和16凯迪02的利息,发生实质性违约。
7、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2018年9月7日,16凯迪01回售本金为7.9809亿元,因公司资金困难,未能按期兑付,发生实质性违约;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公司债券。
9、信用级别: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评定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C,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C,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16凯迪03
2、债券代码:112494
3、发行规模:6亿元
4、债券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7.00%。
6、付息日: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2018年12月15日,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16凯迪03的利息,发生实质性违约。
7、兑付日:兑付日为2019年12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2018年12月15日,16凯迪03回售本金为5.91997亿元,因公司资金困难,未能按期兑付,发生实质性违约。
8、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公司债券。
9、信用级别: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C,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C,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以来,针对发行人发生的债券停牌、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年报未能按时披露、中票违约、司法冻结、评级下调、高管辞职、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重大事项,中德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均出具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具体如下:
报告披露时间 | 文件名称 |
2018年3月22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2018年4月3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二次) |
2018年4月10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三次) |
2018年4月17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四次) |
2018年5月5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五次) |
2018年5月8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六次) |
2018年5月22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七次) |
2018年5月28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八次) |
2018年6月6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九次) |
2018年6月14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次) |
2018年7月3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一次) |
2018年7月13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二次) |
2018年7月27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2018年第十三次) | |
2018年8月7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四次) |
2018年8月22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五次) |
2018年9月6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六次) |
2018年10月11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七次) |
2018年11月1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八次) |
2018年12月14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九次) |
2019年1月15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年第一次) |
2019年3月4日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年第二次) |
二、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
自发行人发生债券违约风险以来,中德证券通过电话、邮件、函件、现场沟通、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关注发行人重大事项、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配合受托管理人工作、要求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追加担保、要求发行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内容等。
三、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详见本报告第六章相关内容。
四、关于代理债券持有人参加债委会和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进展
针对“16凯迪01”、“16凯迪02”因发行人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和回售款项,中德证券已于2018年8月24日发出了《关于是否参加凯迪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及是否委托中德证券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征求意见通知》,就是否参加凯迪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以及是否委托中德证券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相关事宜开始征集债券持有人意见。
根据最新统计结果,“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合计16亿元债券中,委托中德证券进行诉讼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数额合计为511,394,000元,占债券总额的31.96%。中德证券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凯迪生态提起民事诉讼。截至目前,本案一审庭审程序已经结束,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启动后续司法程序。
根据最新统计结果,“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合计16亿元债券中,委托中德证券加入债委会的债券持有人投资者所持债券数额合计为572,428,000元,占债券总额的35.78%。目前中德证券已正式代表上述债券持有人加入债委会,并将在后续相关工作中积极主动发挥协调作用,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Kaidi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法定代表人:陈义龙注册资本:3,929,595,494元设立日期:1993年2月2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20100300019029L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简称:*ST 凯迪公司股票代码:000939公司的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技术研发、生态环境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电源的开发、投资和经营;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灰渣利用;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电力建设总承包,电力及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电厂运营检修、调试服务;生物质燃料原料的收集、加工、成型、销售,生物质原料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物流、运输;林业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园林绿化,农林产品的加工、销售;碳资产的开发及交易;页岩气及煤层气的勘探技术研发、综合利用;煤炭勘探、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引进转让;投资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发行人是一家以生物质发电为主营业务,兼顾风电、水电的清洁能源平台型公司,同时,公司还从事海外EPC电厂分包、开发建设林业资产等业务。报告期内,生物质发电业务为公司最主要的主营业务。
2018年5月初发行人中票兑付违约,债务危机爆发,企业信用评级被下调,融资通道关闭,到期债务无力偿还,各方债权人维权诉求及诉讼接踵而至,凯迪生态及电厂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部分电厂生产陷入停滞持续经营存在风险;另燃料供应方欠款无法偿付造成其围堵公司事件时有发生,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
截至2018年底,公司发电装机达到185万千瓦,其中已投运生物质发电厂47家,已投运生物质机组的总装机容量1392MW。报告期内,公司发电量完成年累计26.0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合并)24.04亿元;营业成本(合并)38.62亿元;利润总额-48.64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8.10亿元。
二、发行人2018年度重点工作
(一)重组工作
债务危机爆发后,在湖北省、武汉市等各级政府、相关债权人等各方指导和支持下,公司积极开展瘦身自救,提出了“以资产重组为基础,以债务重组为关键,以股权重组为根本”的三大重组思路,确立了全面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并引入战投控股,推动生物质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多方共赢的核心目标。2018年9月,公司就生物质发电项目资产、林业资产、杨河煤业股权三大资产包与各交易对方达成正式交易协议(总价61.4亿元),且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16日、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有关内容。此后,公司不断努力,协调债委会、司法机关等各方,致力于解除拟交易资产保全措施和担保等,尽快完成资产交割,同时推动债务重组工作,但债委会未能就债务重组方案达成一致,拟交易资产受限情况尚未解除,交易仍存在障碍。
(二)生产恢复
债务危机爆发后,公司以推动电厂生产恢复为第一要务,积极展开与各电厂债权人、燃料供应方及当地政府等各方的沟通、协商,随着2018年上半年生物质发电补贴电费于9月份下发以及公司为生产恢复筹措的部分专项资金的到位,报告期内,共计19家电厂与债权人、燃料供应方、当地政府等达成多方协议,被相关债权人查封的资金账户得以解冻,实现了封闭经营模式下的生产恢复。2018
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9日,生物质电厂完成发电量27883万kWh,环比增加1536万kWh、增长5.8%,12月恢复26台机组运行。
(三)探索燃料管理模式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村级点和村级合作社建设,并结合地方经济林改造项目,提升秸秆和清山柴收购量,优化秸秆与清山柴的收集、运输、加工、存储各环节的工艺流程;二是试行生产燃料一体化改革方案,建立以电厂总经理为核心的生产经营管理团队,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充分激发电厂创造利润的能力,调动电厂作为独立主体经营管理单元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创新性;三是引进燃料供应商,签订燃料度电承包合同,根据生物质电厂发电的需要保障燃料供应,与电厂按约定的度电燃料价格及发电(或供电量)获取相应收益,减少燃料管理环节、锁定燃料成本、降低腐败风险。
(四)技术改造
2018年上半年完成了6家电厂的锅炉空预器、1家电厂省煤器技术升级改造工作,提高了机组效率、降低能耗。
三、发行人2018年度主要财务情况
(一)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7649号)。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凯迪生态2018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本息合计为218.94 亿元,集中兑付金额巨大且已经发生多起债务违约。由于凯迪生态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或监管及部分电厂印章被监管,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货币资金的期初和期末余额是否准确;
2、因债务危机导致凯迪生态发生多项诉讼、仲裁,因涉诉案件中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的金额还未最终判定,审计机构无法判断这些案件最终涉及的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2018年6月20日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向凯迪生态提交了《律师函》,就越南EPC项目完工进度、合同履行情况提出了异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凯迪生态每季度按照实际发生成本占项目预计总成本
的比例,确定每季度的项目完工进度,进而根据此完工进度确认收入。2018年越南EPC项目已经完工,并且进行了相关决算,凯迪生态作为越南EPC项目的分包商亦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工程公司进行了结算,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审计机构无法判断在整个项目执行期间各期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4、凯迪生态2018年对2017年度将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薪源”)及其子公司因丧失控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事项进行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期初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对格薪源及其子公司巨额亏损及大额减值,审计机构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亏损及减值的准确性。
5、由于债务违约导致多家运营电厂被债权人监管或申请强制执行,且已有一家运营电厂被拍卖,截止目前大部分电厂停机待料,已出现了拖欠员工工资及税款等情形。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持续经营所述,凯迪生态虽已制定了司法重组计划,计划于2019年6月之前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但审计机构未能就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通过其他程序就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审计机构无法判断凯迪生态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合理。同时也无法判断在此种情况下凯迪生态的所有非货币资产计价是否合理。
6、凯迪生态于2018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凯迪生态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审计机构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对凯迪生态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年度报告,发行人2018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增减率 |
流动资产合计 | 5,953,332,377.77 | 9,122,362,923.73 | -34.7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675,342,472.11 | 26,828,802,267.08 | -0.57% |
资产总额 | 32,628,674,849.88 | 35,951,165,190.81 | -9.24% |
流动负债合计 | 24,823,224,285.05 | 17,318,035,641.18 | 43.3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91,243,185.54 | 11,851,538,317.83 | -50.29% |
负债总额 | 30,714,467,470.59 | 29,169,573,959.01 | 5.3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14,207,379.29 | 6,781,591,231.80 | -71.77%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增减率 |
营业收入 | 2,404,119,732.44 | 5,474,369,335.42 | -56.08% |
营业成本 | 3,862,255,012.62 | 4,838,376,546.95 | -20.17% |
营业利润 | -4,794,138,129.52 | -6,562,319,091.89 | -26.94% |
利润总额 | -4,864,426,757.87 | -6,562,767,288.81 | -25.88% |
净利润 | -4,867,383,852.51 | -6,694,507,876.29 | -27.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09,595,903.95 | -5,404,332,279.77 | -11.00%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增减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394,155.37 | 451,145,199.06 | -173.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712,608.37 | -2,176,165,509.68 | -85.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6,457,358.57 | -3,292,869,650.23 | -70.04% |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54号文件核准,于2016年9月7日公开发行了16凯迪01、16凯迪02公司债券,总发行规模10亿元。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54号文件核准,于2016年12月15日公开发行了16凯迪03公司债券,发行规模6亿元。
三、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下: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 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本次公司债券合计发行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9月9日和2016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聘请的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16)010115号和众环验字(2016)010152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安排其中8亿元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剩余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本次公司债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 |
年末余额(万元) | 1.18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公司为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设立了专项资金账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账号为565169542502。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是 |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年5月25日, 根据《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召集召开了“16凯迪01”、“16凯迪02”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就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披露,并详细披露所有资产负债明细并提供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财产清单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发行人已于2018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债券投资者可参见相关内容。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8年5月25日, 根据《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召集召开了“16凯迪03”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就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披露,并详细披露所有资产负债明细并提供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财产清单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议案三:《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议案四:《关于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的议案》议案五:《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发行人已于2018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债券投资者可参见相关内容。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
及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年度,发行人未于2017年9月7日支付“16凯迪01”、“16凯迪02”自2017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6日期间的利息,发行人于2018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凯迪01”、“16凯迪02”无法按时付息的公告》。
“16凯迪01”、“16凯迪02”已经发生实质性违约。
2、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8年度,发行人 未于2018年12月15日支付“16凯迪03”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期间的利息,发行人于2018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凯迪03”无法按时付息的公告》。
“16凯迪03”已经发生实质性违约。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根据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7条约定:“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受托管理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若人民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可以届时人民法院认可的方式提供,因此产生的担保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前款情况下,发行人将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偿债保障措施:增加抵押物、质押物或现金担保,增加担保人,处置特定资产以所得现金提供现金担保。受托管理人行使3.7条款权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拍卖费、公证费、担保费等,由发行人承担。”
根据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8条约定:“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
时通知债券持有人。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偿付及其安排;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中德证券已发函至发行人,要求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追加担保、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等。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就履行偿债保障措施做出明确安排或出具书面说明。
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年5月7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C,将本期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8年5月7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C,将本期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尚未出具本次债券的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第九章 发行人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变动情况
2018年3月24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燕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燕萍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孙燕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燕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选聘新任董事会秘书,在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李林芝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18年5月22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厉培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厉培明先生因身体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18年6月29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吕晚霞女士提交的辞职申请,其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意聘任王玉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2018年7月2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林芝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林芝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主任、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李林芝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选举新的董事长,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
常进行。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董秘会秘书相关职责由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辞职后导致董事会秘书职责无人行使,公司将从董事、高管中尽快推选人员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18年7月6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并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并代行董秘职责的议案》,选举唐宏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代行董秘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8年7月10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尹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尹生先生因长期驻守越南工地,无法参与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故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徐尹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增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尹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徐尹生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15年9月2日至2018年9月2日,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股份相关承诺。”
2018年7月18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选监事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胡学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胡学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胡学栋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学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胡学栋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胡学栋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的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胡学栋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胡学栋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对胡学栋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鉴于胡学栋先生的辞职,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李张应(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现任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2018年7月27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收到公司总裁江海先生的书面辞职信,江海先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总裁职务,故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裁职务。江海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海先生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总裁。”
2018年8月2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唐宏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宏明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董事长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故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长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唐宏明先生辞去董事长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唐宏明先生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选举新的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唐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755,966股,其所持公司股票将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唐宏明先生在担任董事长及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8月7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司监事辞职及增选职工监事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胡学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胡学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胡学栋先生仍担任公司审计管理中心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学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胡学栋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对胡学栋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胡学栋先生的辞职,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李张应(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张应先生将与现任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2018年8月10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的议案》,选举陈义龙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18年8月10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选举孙守恩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18年8月28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主要内容为:“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2018年8月26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陈义龙先生提名,聘任高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该事项已征得高旸本人同意。高旸先生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8年11月1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李张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张应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故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李张应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辞职将会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在职工代表大会未选举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前李张应先生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尽快选举新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8年11月3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董事会收
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旸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旸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高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人力资源总监江林代行,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专职董事会秘书。”
2018年12月19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谢科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谢科范先生因工作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谢科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鉴于谢科范先生提出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谢科范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谢科范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谢科范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且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谢科范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12月20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玉雄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玉雄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王玉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玉雄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1月31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主要内容为:“2018年11月2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高旸辞职并由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江林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2018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编号2018-193)》)。截至2019年2月1日,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届满3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
月修订)》有关规定,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江林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2019年2月2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义龙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2019年4月29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廷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罗廷元先生因离职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故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罗廷元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其辞职将会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前罗廷元先生须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责。”
2019年4月30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须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须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其辞职将会导致独立董事成员在董事会中占比低于法定三分之一的要求,故在公司董事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须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2019年5月6日,发行人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覃西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覃西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未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其他债券违约情况
2018年5月5日,11凯迪MTN1到期,发行人未按时到期兑付,构成了实质违约。
2018年11月21日,11凯迪债到期,发行人未按时到期兑付,构成了实质违约。
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613件,其中涉及发行人的有269件。从起诉类型来看,涉及融资纠纷案件共计96件;涉及买卖(不含燃料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运输等合同纠纷类案件共计128件;涉及燃料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共计293件;涉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共计96件。其中,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标的额500万元以上、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或已经收到民事裁定书(诉前保全)的案件63起。
三、2018年审计报告无法发表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8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7649号)。
四、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2018年6月29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2019年4月26日,发行人披露了《凯迪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上市前停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
发行人自2018年7月2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凯迪生态”变更为“*ST凯迪”。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5日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公司因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8年年度报
告披露之日起停牌,即2019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五、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审计机构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针对发行人在 2019年发生的重大事项,中德证券于2019年1月11日出具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年第一次)》;中德证券于2019年3月4日出具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第二次)》。
自2019年3月5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披露了如下列示的重要事项:
披露日期 | 披露文件及事项 | 备注 |
2019-03-13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26号公告 |
2019-03-13 | 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27号公告 |
2019-03-15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28号公告 |
2019-03-23 | 关于新增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30号公告 |
2019-03-23 | 关于更新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31号公告 |
2019-03-23 | 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32号公告 |
2019-03-28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33号公告 |
2019-03-30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34号公告 |
2019-04-18 | 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深交所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66号 |
2019-04-19 | 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37号公告 |
2019-04-19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38号公告 |
2019-04-19 | 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39号公告 |
2019-04-19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40号公告 |
2019-04-26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43号公告 |
2019-04-29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大华核字[2019]003945号 |
2019-04-29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大华核字[2019]003905号 |
2019-04-29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大华核字[2019]001433号 |
2019-04-29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46号公告 |
2019-04-29 | 关于暂停上市前停牌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47号公告 |
2019-04-29 |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48号公告 |
2019-04-29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51号公告 |
2019-04-30 | 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54号公告 |
2019-05-06 |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57号公告 |
2019-05-06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58号公告 |
2019-05-06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59号公告 |
2019-05-08 |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9第66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60号公告 |
2019-05-08 | 2018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61号公告 |
2019-05-09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停牌进展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62号公告 |
2019-05-13 |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65号公告 |
2019-05-15 | 关于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公告 | 详情请见发行人发布的第2019-68号公告 |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的严重程度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盖章):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