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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关于“16粤港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回售代码:100912? 回售简称:粤港回售?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申报期: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仅限交易日)? 有效回售申报数量:12,000,000张,回售金额:1,200,000,000.00元 (不

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5月27日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告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和《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并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和2019年4月30日分别发布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和《广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4),于2019年5月14日发布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粤港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根据《募集说明书》,“16粤港01”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将持有的“16粤港01”按面值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16粤港01”。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6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3.05%,采用单利,按年度付息,每手“16粤港01”(面值人民币1,000元,1手为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0.50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6粤港01”(债券代码:136396)回售数量为12,000,000张,回售金额为1,200,0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数量为0张。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2019年5月27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6粤港01”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

本次回售实施情况如下:

回售前数量(张)本次回售数量(张)剩余托管数量(张)
12,000,00012,000,0000

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6粤港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0张(每张面值100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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