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对问询函中的相应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对于《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回复,准备回复文件。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需要年审会计师出具意见,且需进一步细致核查,公司预计无法于2019年5月17日前完成回复的披露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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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