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9-06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拟向杨劲松、唐田、陈永、李萍、于同波、林永帅、吕文洁、夏军、母玉平、杜尚勇、刘庆、汪松林、彭登、黄绍清、张贵容、王洪波、王甫、重庆诚瑞通鑫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泓石汇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广垦太证现代农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融鼎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祥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重庆市伟岸测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87.9016%的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拟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鉴于当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因业务繁忙,难以满足本次重组项目整体推进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更换,终止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重组审计合作事项,并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公司就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进行的相关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的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新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工作要求。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更换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审计工作及人员、时间安排上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