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顺钠股份股票代码:000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邵伟华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102195907******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本报告签署日期:2019年5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顺钠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顺钠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 指 | 邵伟华 |
顺钠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出让方、信业达 | 指 | 西藏信业达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邵伟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顺钠股份股份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邵伟华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102195907******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业达经营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是基于顺钠股份目前的投资价值而做出的商业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2,902,0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45%。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顺钠股份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顺钠股份2,186,1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顺钠股份92,902,05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邵伟华 | 人民币 普通股 | 2,186,100 | 0.32% | 92,902,059 | 13.45%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邵伟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信业达持有顺钠股份的股份90,715,95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13%。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5月15日,信业达与邵伟华先生签署了《关于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西藏信业达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邵伟华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性质和比例
1.比例与数量: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顺钠股份90,715,959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13%;
2.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三)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
1.转让价格:本次转让的转让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顺钠股份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参照转让价格下限规定,确定为人民币2.81元/股。
2.付款安排:
(1)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50,982,368.95元(大写:伍仟零玖拾捌万贰仟叁佰陆拾捌元玖角伍分)。
(2)本次股份转让之申请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合规性确认申请之日起60日内,乙方应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款40%,合计人民币101,964,737.92元(大写:壹亿零壹佰玖拾陆万肆仟柒佰叁拾柒元玖角贰分)。
(3)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且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日起60日内,乙方应全部付清本次股份转让款之余款,即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40%,合计人民币101,964,737.92元(大写:壹亿零壹佰玖拾陆万肆仟柒佰叁拾柒元玖角贰分)。
(四)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股份转让协议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将使信业达失去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身份;信业达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邵伟华先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顺钠股份的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伟华签署日期:2019年5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置备地点: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佛山 |
股票简称 | 顺钠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53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邵伟华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青龙里7号901房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186,100股 持股比例:0.3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90,715,959股 变动比例:13.13% 本次权益变动后,总持股数量:92,902,059股股份,总持股比例:13.4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排除增持的可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伟华
日期: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