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16:00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雄英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潘雄英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18日
报备文件: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