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二0一0年度第一次会议于二0一0年四月九日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二00九年度工作报告》;
二、《公司二00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公司二00九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
四、《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00九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二00九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天健正信审(2010)GF字第020008号"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二00九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 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二00九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二00九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经公司二00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0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