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10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全体董事一致赞成的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13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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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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