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的《告知函》,中兴新已于2019年5月15日完成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瑞信沪深300ETF”)份额认购(即网下股票认购方式,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认购”),关于中兴新本次基金份额认购计划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现将中兴新本次基金份额认购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参与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基金 份额认购前,中兴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776,300股(其中,A股1,188,738,300股,H股2,038,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40%。
二、中兴新参与工银瑞信沪深300ETF网下 股票认购的具体情况
中兴新于2019年5月15日完成工银瑞信沪深300ETF份额的认购,认购对价为中兴新持有的41,926,700股公司A股股份(约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 用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司A股股份均价为29.77元/股。用于本次基金份额认购的A股股份为中兴新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发起人所持股份及此部分股份因公司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的股份。
本次基金 份额认购完成后,中兴新持 本公司股份1,148,849,600股(其中,A股
1,146,811,600股,H股2,038,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40%。
三、其他相关说明1、中兴新本次基金份额认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兴新本次基金份额认购与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中披露的基金份额认购计划一致,中兴新基金份额认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