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购买“汇利丰”2019年第467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6)。
上述理财产品于2019年5月15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2,000万元,获得收益106,520.55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剩余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