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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5

公告编号:2019-022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游仲华董事,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因故无法参加并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游仲华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79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并形成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公司根据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顺利完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以及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年度审计的财务审计机构。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风险抵御的能力,并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的年度利润暂不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风险抵御的能力,并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的年度利润暂不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50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游仲华先生、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孙晋恩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游仲华先生、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孙晋恩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项账户中。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与原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因此公司将与原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解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项账户中。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与原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因此公司将与原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解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顾倩、张倩

(三)结论性意见

无。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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