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LONGJIANG TRANSPORT DEVELOPMENT CO., LTD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哈尔滨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2二、会议议程 ??????????????????????????????4三、表决票填写说明 ???????????????????????????6四、审议事项议案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议案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4议案三: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9议案四: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3议案五: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4议案六: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5议案七: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9议案八: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1议案九: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2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3会议报告事项: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大会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一)法人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或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
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七、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 星期四 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15:00至2019年5月23日15:00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与会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按照《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跟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办理投票等相关事宜。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会推选的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现场会议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情况。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的表决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 星期四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15:00至2019年5月23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对象:
1.2019年5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董事会成员;
3.监事会成员;
4.高级管理人员;
5.见证律师。二、会议程序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所代表股权数和比例
(二)审议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7.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报告事项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五)成立监票小组验票,网络投票结束后统计表决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龙江交通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23日
表决票填写说明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基本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基本情况”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签到的内容一致。
(一)股东名称: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名。
(二)填票人身份:请确定填票人与股东的关系,并在对应的小方框内划勾确认。
(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出席股东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
三、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名确认。
四、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按弃权处理。
五、表决投票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大会工作人员提出。
附:表决票格式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一、基本情况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 票 人 姓 名:
3.填票人身份:□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个人股东本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 股二、投票意见
股东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填 票 人(签名):
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一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公司实施混改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公司经营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坚持“立足交通,多元发展”的经营战略,通力协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及高铁开通、大广、明沈并行公路分流等压力,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困难,着力提高管理效能,在做好主业的同时,稳步推进多元化项目的运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良好,全面完成了年度主要目标和任务。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9亿元, 实现净利润3.02亿元,实现每股收益0.23元,实现净资产收益率7.41%,公司总资产达到51.27亿元,净资产达到42.19亿元。
(一)公路主业稳中向好
2018年,受经济下行及路网分流的影响,公司哈大路收费形势严峻。
受哈大高铁开通影响,全年四型车同比下降35.32%;受大广高速、明沈公路等并行车辆分流影响,仅安达站全年货车流量同比下降28.52%,大庆站同比下降11.24%。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分流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以创建“龙江第一路”活动为主线,积极做好畅通、保障、监督、提素四项工作,强化文明服务,维护收费队伍稳定,创新稽查方式,保证通行费应收尽收,在全省收费公路车流量同比下降的情况下,哈大高速公路实现通行费收入3.9亿元。
公路养护方面,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方针,充分运用新设备、新手段、新举措,做到了“小雪中雪当日净、大雪两日净”,确保哈大路况稳定,通行畅通。公路技术状况指数达到95。节日期间车辆通行管理实现了零堵车、零投诉、零曝光。安达服务区继续保持全国 “百佳示范服务区”的荣誉,并响应交通运输部的号召试点建设“司机之家”,为哈大高速公路提升窗口形象增加了新的亮点。
(二)多元化经营深入推进
2018年,公司多元化经营项目深入推进:子公司龙运现代不断强化管理,提高运营服务能力,积极履行国有出租车企业的社会责任;科学筹划,全力推进到期车辆的更新发包。2018年,龙运现代实现营业收入8,377.60万元,净利润1,387.28万元;子公司信通房地产公司运行平稳,三期工程全部完工并取得竣工备案证书。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2.26亿元,累计销售501套,累计实现销售金额20.42亿元,累计回款17.85亿元;积极参与公司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运营发展,重点关注龙江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全力维护公司利益,争取最大投资回报,2018年龙江银行实现净利润14.82亿元。龙江银行、信通地产、龙运现代、深圳东大共计为公司贡献净利润1.48亿元,占公
司净利润的49%。
(三)内控管理不断提高
2018年,公司实施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按照“单位覆盖全面,流程覆盖完整”的目标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各部门、各分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实现了降本增效;同时抓严抓实安全生产,实现检查监督常态化。
二、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8年,公司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即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项议案并形成决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落实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动态,监督各项决议执行情况 ,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2018年共召开5次董事会,其中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3次,先后审议了《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议案24项。每次会议各位董事均能按时参加,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也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与会董事均能积极发挥专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做出科学严谨的判断和决策。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各位委员积极履职尽责,对审议的各项议案给出专业判断和指导性意见,对公司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经营管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情况
2018年,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了党委工作的相关内容,明确了公司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议事流程等 ,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了“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的内容,更好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18年董事会共发布24个公告,其中定期报告4个,临时公告20个,披露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三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高评级-优秀。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搭建多种沟通渠道,自觉接受投资者的评议和监督,及时回答上交所易互动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共接听个人投资者来电100多次;积极参加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8 年黑龙江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取得良好效果。
三、2019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公司夯实发展基础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形势,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坚持立足交通、多元发展的经营理念,努力推进管理升级、产业优化和效益增长,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9年公司的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9.97亿元,净利润3.82亿元,每股收益0.25元,净资产收益率8.5%。
2019年公司董事会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公司治理
2019年,公司将继续与股东保持紧密互动,推动公司董、监事会换届工作尽早完成。
(二)保收益促增长
带领公司经营层切实做好各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健全机制,提高水平、强化效率,优化风貌。一是哈大分公司要继续抓好创建“龙江第一路”工作,实现“五个一流”的创建目标;二是养护公司要继续做好维养工作,保通保畅保第一;三是龙运现代要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四是信通房地产开发公司要统筹部署,保质保量保进度,加大销售力度;五是强化对龙江银行运营管理的影响和参与,确保公司的投资收益不断优化。
(三)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一是不断规范“三会”运作,强调决策过程的合规和科学,决议落实的及时和有效,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平;二是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披露义务,提高披露质量,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三是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四是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维护好资本市场形象的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和公
司股票走势,汇总整理相关资讯,实现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五是切实加强公司的内控管理,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公司整体运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2019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加强培训
2019年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培训,增强知识储备,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各位董事,2019年是公司混改后长足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出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尽责,砥砺前行,深入实施“立足交通、多元发展”的经营战略,不断提高决策水平,用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二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18年,公司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10.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二)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了解公司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控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合法经营、规范运作,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总体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七)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对外投资。
(八)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较好地防范和控制了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管理风险,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推动和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2019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1. 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对外投资、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对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2.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3.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4. 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三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18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过审计,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就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负债、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年末比年初增减额 | 年末比年初增减(%) |
流动资产 | 238,857.42 | 211,839.39 | 27,018.03 | 12.75 |
非流动资产 | 273,796.44 | 272,243.40 | 1,553.04 | 0.57 |
总资产 | 512,653.86 | 484,082.79 | 28,571.07 | 5.90 |
流动负债 | 81,732.54 | 79,208.44 | 2,524.09 | 3.19 |
非流动负债 | 274.15 | 295.11 | -20.96 | -7.10 |
总负债 | 82,006.69 | 79,503.55 | 2,503.13 | 3.1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21,895.69 | 397,606.45 | 24,289.24 | 6.11 |
(一)资产变动情况
2018年末,总资产为512,653.86 万元,比年初增加28,571.07万元,增长5.9%,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同比增加28,921.74万元,主要是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及收回前期借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比减少2,038.83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深圳东大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末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
3.存货同比增加1,531.80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新增已完工待售商品房。
4.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加14,061.82万元,主要是本期确认龙江银行投资收益12,187.9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调整4,653.05万元,收到龙江银行发放现金红利调减2,779.13万元。
5.固定资产同比减少10,500.10万元,主要是本期正常提取累计折旧导致。
(二)负债变动情况
2018年末,总负债合计82,006.69万元,同比增加2,503.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预收账款增加19,216.09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溪岸艺墅”收取的一二期商品房已售未办理入户及三期商品房预售款项。
2.其他应付款减少12,402.11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信通房地产偿还少数股东借款10,740.00万元。
(三)股东权益变化情况
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00,886.94万元,同比增
加24,534.26万元,增幅6.52%,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增加4,653.05万元,主要是被投资单位龙江银行权益法下,按持股比例7.97%确认的收益。
2.盈余公积同比增加3,562.90万元,是依据母公司当期净利润的10%计提所得。
3.未分配利润同比增加15,969.06万元,主要是本期新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发放2017年现金红利后留存部分。
二、营业收入及本年利润完成情况
(一)营业收入总额69,897.14万元,同比减少108,810.52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溪岸艺墅”项目开发的商品房大部分集中在2017年完工交房并结转销售收入。
(二)营业成本总额34,312.57万元,同比减少95,683.02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溪岸艺墅” 项目开发的商品房大部分集中在2017年完工交房并结转销售成本。
(三)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7,385.90万元,主要为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溪岸艺墅” 项目开发的商品房大部分集中在2017年完工交房并结转收入成本及流转税。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262.18万元,同比减少4,271.40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深圳东大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90.58万元,同比减少3,500.30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本期商品房销售减少导致净利润同比减少4,627.07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4.89万元;深圳东大持有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影响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2.18
万元。
三、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20.98万元,同比减少18,969.08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信通房地产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767.29万元,同比减少75,263.62万元,主要是本期支付75,000.00万元,用于投资银行定期存款。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41.55万元,同比减少现金流出5,502.48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信通房地产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本期每股收益0.23元,同比减少14.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41%,同比减少1.64个百分点;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子公司信通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大部分集中在2017年完工发售,致使本期未分配利润同比大幅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21元,同比增加0.18元,同比增长6.1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9-001号公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四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代表: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1,905,789.1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6,290,011.7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5,629,001.17元,可供分配利润320,661,010.55元。拟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69元(含税),共计90,795,621.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9,865,389.1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9-001号公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五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以上报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六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在综合分析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上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充分考虑本年度各种增减因素的基础上,本着科学、严谨的原则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9-001号公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摘要》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预算摘要
一、2019年度财务预算范围
本年度财务预算基本包括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和部门,基本反映了公司的全部生产和经营活动。整体预算包括:母公司(公司总部、哈大分公司、养护分公司)、东高管材、龙运现代、龙源投资、信通地产、龙江银行。
未纳入本次预算范围的单位有:
1.因深圳东大公司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未纳将其入本次预算。
2.因东高投资公司无收益,所以未将其纳入本次预算。
3.因龙申公司已停止经营,所以未将其纳入本次预算。
二、预计2019年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
预计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924.63万元,营业总成本支出55,634.48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0,072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10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4,262.51万元,净利润35,714.8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929.08万元),每股收益0.243元,净资产收益率7.96%。净利润较上年实际增加了3,753.85万元,增长11.75%。
三、营业收入预算
本年营业收入预计可实现89,924.63万元,比上年实际69,897.14万元增加20,027.49万元,增长28.65%,主要是因信通地产本年度根据收入
确认的相关会计规定可以确认三期产品销售收入,预计可实现收入39,800.00万元。
1.哈大路通行费收入预计40,975.27万元,比上年实际39,024.07万元增长5%。
2.东高管材销售收入预计东高管材销售收入预计1,290万元,比上年实际560.94万元增加729.06万元,增长129.97%%。
3. 龙运现代收预计全年收入7,331.44万元,比上年实际8,377.60万元下降12.49。
4. 龙源投资2019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27.92万元。
5.信通地产2019年预计实现房产销售收入39,800.00万元。
四、营业成本预算
预计本年度营业成本为46,215.46万元。
五、销售费用预算
预计本年度销售费用1,100万元:
1.东高管材销售费用200万元;
2.信通地产销售费用900万元。
六、管理费用预算
预计本年度管理费用7,073.40万元:
七、财务费用预算
预计财务费用-1,507万元,主要是公司总部产生的利息净收入。
八、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预算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仍假定以前年度应收款年内均未收回,各项债权账龄增加一年。经计算,本年须补提坏账准备117.19万元。
九、所得税费用预算
本年度所得税费用预计8,547.63万元。
十、资本性支出预算
1.公司总部资本性支出2,488.00万元。2.哈大分公司资本性支出258.85万元。3.养护分公司资本性支出19.25万元。4.龙运现代资本性支出8,195.56万元。十一、各公司净利润指标1.预计母公司净利润46,654.47万元,较上年增加11,025.47万元,增长30.95%,造成利润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收入增长以及信通地产本年度归还借款后母公司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预计东高管材净利润49.08万元,本年度预算未对营业外收支情况进行预测。
3.预计龙运现代净利润1,440.1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4.60万元。
4.预计龙源投资净利润47.6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28万元。
5.预计信通地产净利润8,177.5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97.64万元。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七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依据2018年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存款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龙高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的经营计划,对2019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
在关联人的银行账户存款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 | 15,562.09 | |
其 他 |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 50.00 | 50.00 | |
合 计 | - | 12,050.00 | 15,612.09 |
二、2019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 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在关联人的银行账户存款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000.00 | 8.00 | 3,442.80 | 15,562.09 | 6.74 | |
其 他 |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 50.00 | 100 | 50.00 | 50.00 | 100 | |
合 计 | - | 17,050.00 | 3,492.80 | 15,612.09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9-001、005号公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八
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九年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九年的审计工作中,该所为公司提供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审计服务合法、规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恪守诚信,为公司完善财务管理及财务制度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管理。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9-001、002号公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九
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9-001、002号公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之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在章程中增加党委工作内容。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条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新增第二条 |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证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5513040198(1-1)。 | |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15,878,571股,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686,482,1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17%; (二)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17,396,3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2%; (三)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412,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31%。 | 第十九 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15,878,571股,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440,482,1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48%; (二)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4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69%; (三)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17,396,3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2%; (四)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412,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31%。 |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
新增第八章党组织 | 第八章 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人员职数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 |
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沟通。 公司党委通过制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明确党委议事的原则、范围、组织、执行和监督,形成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机制体制,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对于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及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先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审议决定。 | |
备注:章程中原各章节和条款序号及索引序号变动按修改内容相应顺延。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7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8-013、014号公告,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2018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事项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作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方云梯,男,1950年1月生。历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商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金融管理学院特聘研究员。
王兆君,男,1957年2月生。博士,青岛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岛科技大学农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东北林业大学大学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农林经济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林业企业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林业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森林与人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林业经济》杂志编委会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劲松,女,1965年4月生。博士,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博导、教授、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尔滨市人大代表、哈尔滨市决策咨询委委员、九三省委科普工作委员会主任、九三商大基层委员会主委、九三社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代理会长)、黑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即2017年度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亲自出席董事会,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同时,我们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有关情况;基于独立的立场审慎地进行判断,投出赞成票;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运用自身在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在年报编制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适时对公司的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各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关心公司的发展。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经营层给予我们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及时向我们提供完整、详尽的有关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发生两项关联交易,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发生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报和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6,586,164.2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1%。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龙高集团”)在公司分立上市时做出14项承诺,除3项持续履行的承诺外均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已在每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2015年7月9日,龙高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做出承诺: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公司股票。2017年7月,龙高集团将其持有的246,000,000股转让给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元龙景运”)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龙高集团和元龙景运分别做出承诺“自股份转让完成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龙江交通股份”。报告期内,龙高集团和元龙景运严
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有关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披露各类临时公告20项。我们对公司2018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我们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督促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迈上新的台阶。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送达及时、内容完整、准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守各自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我们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基于独立的判断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加强学习,掌握新的政策、法规,关注新常态下上市公司的治理及规范运作,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做出很大努力。
2019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加强与公司经营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同时,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重点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规范化运作,内部控制、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推动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方云梯 王兆君 张劲松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