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海华腾”)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同意将公司开设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1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389号文),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750,000.00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1,4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22,350,000.00元由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汇入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保荐费、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4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8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30010号验资报告。
二、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资金用途 |
1 |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812002686102066 | 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
2 |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812002686121017 | 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
3 |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812002686123013 | 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
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蓝海华腾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上述银行的二级支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资金用途 |
1 | 厦门蓝海华腾电气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南支行 | 40338001040009970 | 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
2 | 厦门蓝海华腾电气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南支行 | 40338051000000039 | 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
3 | 厦门蓝海华腾电气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 40338051000000040 | 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 |
有限公司 | 城南支行 | 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有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开设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失效。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812002686102066 | 2,547,388.80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812002686121017 | 42,000,000.00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812002686123013 | - |
注:1、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目前仍在使用中,公司将按时归还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至新开设的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新募集资金账户转入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3、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目前仍在使用中,公司将按时归还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至新开设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五、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泰证券对蓝海华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