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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4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2019年5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号文核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2017年3月17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金钰债”)。发行规模7.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7.00%。

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支付“17金钰债”2018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期间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5,250万元,本次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19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关于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东方金钰于2019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详见临时公告2019-044),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详见临时公告2019-04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就其立案执行的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赵宁、王

瑛琰、赵兴龙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于2019年4月15日10时至2019年4月16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兴龙实业所持有的本公司104,630,000 股股票。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已流拍。

公司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经查询获悉,法院将于2019年5月15日10时至2019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03,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拍卖公告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公司(证券代码 600086)104,630,000 股股票。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评估价:0元,起拍价:49050.5440万元;保证金:4905.0544万元;增价幅度:200万元。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股票过户(交接)及限购的相关政策,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

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院已委托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19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12时止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张女士:1381118259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与竞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5月2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

开户名:(2019)京03执恢20号

账号:020005933804134840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目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后,将陆续涉及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暂不会因本次司法拍卖而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如本次司法拍卖顺利举行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及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正在积极应对股份被司法拍卖的风险,将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积极协商争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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