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上午10时在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5月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5名,分别为王晶先生、尹振涛先生、陈琪女士、赵卫东先生、宋颖标先生。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决定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8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将发行方案的有限期延长至2020年6月8日。除延长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