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达成业绩目标的子公司管理层赠予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向达成业绩目标的子公司管理层赠予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达成业绩目标的子公司管理层赠予子公司股权是依据《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执行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实施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向达成业绩目标条件的子公司管理层赠予子公司股权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各子公司管理层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年 月 日
杨金观 | 李建伟 | 洪 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