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审计报告
2017年度、2018年度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市公司)系经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浙江新界泵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外经贸资函〔2008〕846号)的批准,由浙江新界泵业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9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温岭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255498648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3,080,023.00元,股份总数503,080,023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25,082,15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77,997,864股。公司股票已于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机械制造行业。经营范围:泵及控制设备、风机、电机、发电机、空压机及零部件制造、销售。主要产品及业务:各类水泵及控制设备、空气压缩机。
二、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根据本公司2019年5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重组议案),本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包括(1)重大资产置换;(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3)股份转让。前述三项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任何一项或多项内容因未获得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其他项均不予实施。
1、重大资产置换
公司将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扣除预留货币资金1,500万元以及2019年5月7日实施的分红款项)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全部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最终承接主体为许敏田、杨佩华或其指定的最终承接置出资产载体的第三方。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9〕241号评估报告,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选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148,879.21万元,经各方协商确定置出资产的作价为148,880万元。
根据天健评估师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9)第0315号评估报告,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中天山铝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02,801.21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天山铝业100%股权的作价为1,702,800万元,其中锦隆能源所持的天山铝业股权作价为568,027.51万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的作价为148,880.00万元,锦隆能源所持的天山铝业股权作价为568,027.51万元,上述差额为419,147.51万元,除锦隆能源外,天山铝业其他股东持有的天山铝业股权作价为1,134,772.49万元,针对锦隆能源所持资产的差额及天山铝业其他股东所持的天山铝业股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4.7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019 年 4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人民币(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7日。根据前述安排,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股价格为4.59 元/股。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的发股价格将均以4.59元/股进行计算。
3、股份转让
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豹国际”)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152万股转让给曾超懿;欧豹国际、许敏田、许龙波拟将其分别持有的本公司2,448万股、2,016万股、2,688万股(合计7,152万股)转让给曾超林。各方确认,剔除归属于转让方的本公司2018年度分红后,每股转让价格为5.80元/股,曾超懿、曾超林以现金或经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受让目标股份的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天山铝业100%股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锦隆能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曾超林、曾超懿。
(二)天山铝业的相关情况
天山铝业的前身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经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10年9月14日正式成立,领取了65900105100437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2015年12月15日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90015605236510的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1)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4日,由朱君、曾益柳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其中朱君、曾益柳均以货币资金出资5,000.00万元。注册资本经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公会所验字[2010]199号《验资报告书》验证。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10月12日,根据天山铝业股东会决议,曾益柳女士将其持有的天山铝业40%及10%的股权分别转让予朱君及刘少华。并于2010年10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朱君 | 9,000.00 | 9,000.00 | 90.00 | 货币 |
刘少华 | 1,000.00 | 1,000.00 | 10.00 | 货币 |
合计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8月15日,根据天山铝业股东会决议,朱君女士和刘少华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天山铝业90%和10%股权转让予新疆厚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富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厚富投资持有天山铝业100%的股权。并于2011年8月2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厚富投资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货币 |
合计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4)第一次变更注册资本
2012年10月6日,根据天山铝业股东会决议,厚富投资向天山铝业新增注册资本56,760.00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天山铝业注册资本变更为66,760.00万元,厚富投资仍然持有天山铝业100%的股权。新增注册资本经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石河子分所出具新瑞石审验字[2012]121号《验资报告书》验证。并于2012年12月14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5)第二次变更注册资本
2012年12月16日,根据天山铝业股东会决议,厚富投资向天山铝业新增注册资本53,240.00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天山铝业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0.00万元,厚富投资仍然持有天山铝业100%的股权。新增注册资本经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石河子分所出具新瑞石审验字
[2012]123号《验资报告书》验证。并于2012年12月2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6)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15日,根据天山铝业股东会决议,厚富投资将其持有的天山铝业43%、12.5%、12%、11.5%、7.5%、7%、4.5%、2%股权分别转让予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能源”)、曾超懿、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汇能源”)、曾超林、曾明柳、曾鸿、邓娥英、曾小山。并于2016年12月29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锦隆能源 | 51,600.00 | 51,600.00 | 43.00 | 货币 |
曾超懿 | 15,000.00 | 15,000.00 | 12.50 | 货币 |
锦汇能源 | 14,400.00 | 14,400.00 | 12.00 | 货币 |
曾超林 | 13,800.00 | 13,800.00 | 11.50 | 货币 |
曾明柳 | 9,000.00 | 9,000.00 | 7.50 | 货币 |
曾鸿 | 8,400.00 | 8,400.00 | 7.00 | 货币 |
邓娥英 | 5,400.00 | 5,400.00 | 4.50 | 货币 |
曾小山 | 2,400.00 | 2,400.00 | 2.00 | 货币 |
合计 | 120,000.00 | 120,000.00 | 100.00% |
(7)第三次变更注册资本
2016年12月27日,根据天山铝业股东会决议,天山铝业新增注册资本15,157.8947万元,由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融致诚柒号”)、芜湖信润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芜湖信泽润”)、浙物暾澜(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浙物暾澜”)分别以110,000.00万元、80,000.00万元和50,000.00万元认缴天山铝业新增注册资本6,947.3684万元、5,052.6316万元和3,157.8947万元,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差额在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天山铝业资本公积。并于2017年3月2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锦隆能源 | 51,600.00 | 51,600.00 | 38.18 | 货币 |
曾超懿 | 15,000.00 | 15,000.00 | 11.10 | 货币 |
锦汇能源 | 14,400.00 | 14,400.00 | 10.65 | 货币 |
曾超林 | 13,800.00 | 13,800.00 | 10.21 | 货币 |
曾明柳 | 9,000.00 | 9,000.00 | 6.66 | 货币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曾鸿 | 8,400.00 | 8,400.00 | 6.21 | 货币 |
邓娥英 | 5,400.00 | 5,400.00 | 4.00 | 货币 |
曾小山 | 2,400.00 | 2,400.00 | 1.78 | 货币 |
华融致诚柒号 | 6,947.3684 | 6,947.3684 | 5.14 | 货币 |
芜湖信泽润 | 5,052.6316 | 5,052.6316 | 3.74 | 货币 |
浙物暾澜 | 3,157.8947 | 3,157.8947 | 2.33 | 货币 |
合计 | 135,157.8947 | 135,157.8947 | 100.00 |
上述增资经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101号《验资报告》验证。
(8)第四次变更注册资本
2017年3月16日,根据天山铝业股东会决议,天山铝业新增注册资本56,842,104.00元,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十三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深华腾十三号”)、珠海浚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珠海浚瑞”)、芜湖润泽万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芜湖润泽万物”)、杭州祥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杭州祥澜”)、大连万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万林”) 分别以4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和10,000.00万元认缴天山铝业新增注册资本2,526.3158万元、1,263.1579万元、631.5789万元、631.5789万元和631.5789万元,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差额在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天山铝业资本公积。并于2017年3月2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锦隆能源 | 51,600.00 | 51,600.00 | 36.6369 | 货币 |
曾超懿 | 15,000.00 | 15,000.00 | 10.6502 | 货币 |
锦汇能源 | 14,400.00 | 14,400.00 | 10.2242 | 货币 |
曾超林 | 13,800.00 | 13,800.00 | 9.7982 | 货币 |
曾明柳 | 9,000.00 | 9,000.00 | 6.3901 | 货币 |
曾鸿 | 8,400.00 | 8,400.00 | 5.9641 | 货币 |
邓娥英 | 5,400.00 | 5,400.00 | 3.8341 | 货币 |
曾小山 | 2,400.00 | 2,400.00 | 1.7040 | 货币 |
华融致诚柒号 | 6,947.3684 | 6,947.3684 | 4.9327 | 货币 |
芜湖信泽润 | 5,052.6316 | 5,052.6316 | 3.5874 | 货币 |
浙物暾澜 | 3,157.8947 | 3,157.8947 | 2.2422 | 货币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宁波深华腾十三号 | 2,526.3158 | 2,526.3158 | 1.7937 | 货币 |
珠海浚瑞 | 1,263.1579 | 1,263.1579 | 0.8969 | 货币 |
芜湖润泽万物 | 631.5789 | 631.5789 | 0.4484 | 货币 |
杭州祥澜 | 631.5789 | 631.5789 | 0.4484 | 货币 |
大连万林 | 631.5789 | 631.5789 | 0.4484 | 货币 |
合计 | 140,842.1051 | 140,842.1051 | 100.00 |
上述增资经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380号《验资报告》验证。
(9)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6月22日,根据天山铝业股东会决议,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曾明柳女士、曾鸿女士、邓娥英女士、曾小山先生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天山铝业3.06%、2.98%、0.57%、0.52%、0.34%和0.15%的股权,合计7.62%的股权转让予潍坊聚信锦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潍坊聚信锦濛”);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曾明柳女士、曾鸿女士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天山铝业1.55%、1.55%、0.78%、0.78%的股权,合计4.66%的股权转让予曾益柳女士。并于2017年6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锦隆能源 | 51,600.0000 | 51,600.0000 | 36.6369 | 货币 |
锦汇能源 | 14,400.0000 | 14,400.0000 | 10.2242 | 货币 |
潍坊聚信锦濛 | 10,736.8421 | 10,736.8421 | 7.6233 | 货币 |
曾超懿 | 8,520.0000 | 8,520.0000 | 6.0494 | 货币 |
曾超林 | 7,427.3684 | 7,427.3684 | 5.2735 | 货币 |
曾明柳 | 7,102.1053 | 7,102.1053 | 5.0426 | 货币 |
华融致诚柒号 | 6,947.3684 | 6,947.3684 | 4.9327 | 货币 |
曾益柳 | 6,555.7895 | 6,555.7895 | 4.6547 | 货币 |
曾鸿 | 6,555.7895 | 6,555.7895 | 4.6547 | 货币 |
芜湖信泽润 | 5,052.6316 | 5,052.6316 | 3.5874 | 货币 |
邓娥英 | 4,916.8421 | 4,916.8421 | 3.4910 | 货币 |
浙物暾澜 | 3,157.8947 | 3,157.8947 | 2.2422 | 货币 |
宁波深华腾十三号 | 2,526.3158 | 2,526.3158 | 1.7937 | 货币 |
曾小山 | 2,185.2631 | 2,185.2631 | 1.5516 | 货币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珠海浚瑞 | 1,263.1579 | 1,263.1579 | 0.8969 | 货币 |
芜湖润泽万物 | 631.5789 | 631.5789 | 0.4484 | 货币 |
杭州祥澜 | 631.5789 | 631.5789 | 0.4484 | 货币 |
大连万林 | 631.5789 | 631.5789 | 0.4484 | 货币 |
合计 | 140,842.1051 | 140,842.1051 | 100.00 |
(10)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以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8,905,319,202.24元,按照1:0.158155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总额1,408,421,051.00元,剩余7,496,898,151.24元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名称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股东锦隆能源、锦汇能源、潍坊聚信锦濛、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华融致诚柒号、曾益柳、曾鸿、芜湖信泽润、邓娥英、浙物暾澜、宁波深华腾十三号、曾小山、珠海浚瑞、芜湖润泽万物、杭州祥澜、大连万林共同签署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7年6月28日,普华永道中天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668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进行验证,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408,421,051.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同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6590015605236510的《营业执照》。
(11)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9年3月20日,邓娥英女士将持有天山铝业3.49107%的股权转让给曾超懿先生;曾小山先生将持有天山铝业1.5516%的股权转让给曾超林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锦隆能源 | 51,600.0000 | 51,600.0000 | 36.6369 | 货币 |
锦汇能源 | 14,400.0000 | 14,400.0000 | 10.2242 | 货币 |
潍坊聚信锦濛 | 10,736.8421 | 10,736.8421 | 7.6233 | 货币 |
曾超懿 | 13,436.8421 | 13,436.8421 | 9.5404 | 货币 |
曾超林 | 9,612.6315 | 9,612.6315 | 6.8251 | 货币 |
曾明柳 | 7,102.1053 | 7,102.1053 | 5.0426 | 货币 |
华融致诚柒号 | 6,947.3684 | 6,947.3684 | 4.9327 | 货币 |
曾益柳 | 6,555.7895 | 6,555.7895 | 4.6547 | 货币 |
曾鸿 | 6,555.7895 | 6,555.7895 | 4.6547 | 货币 |
芜湖信泽润 | 5,052.6316 | 5,052.6316 | 3.5874 | 货币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浙物暾澜 | 3,157.8947 | 3,157.8947 | 2.2422 | 货币 |
宁波深华腾十三号 | 2,526.3158 | 2,526.3158 | 1.7937 | 货币 |
珠海浚瑞 | 1,263.1579 | 1,263.1579 | 0.8969 | 货币 |
芜湖润泽万物 | 631.5789 | 631.5789 | 0.4484 | 货币 |
杭州祥澜 | 631.5789 | 631.5789 | 0.4484 | 货币 |
大连万林 | 631.5789 | 631.5789 | 0.4484 | 货币 |
合计 | 140,842.1051 | 140,842.1051 | 100.00 |
2、天山铝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总部办公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
3、天山铝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天山铝业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主要产品为原铝、铝深加工产品及材料、预焙阳极、高纯铝、氧化铝的生产和销售等。
天山铝业及其子公司主要经营铝锭、铝产品、镁产品、阳极碳块、碳素制品及相关产品、金属产品、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氧化铝的生产销售,装卸及搬运服务等。本公司与天山铝业重组完成后统称本集团。本次重组及相关事项尚待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假设及具体方法编制: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能够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核准);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所述交易于2017年1月1日业已完成,本公司于当日已持有天山铝业100%股权,已出售除本公司实施2018年度现金分红100,616,004.60 元及预留货币资金1,500万元后所有资产和负债及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依据本次重组后的架构进行编制,自2017年1月1日起无重大改变。
3、由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拟出售2018年度现金分红100,616,004.60 元及预留货币资金
1,500万元后的资产和负债,依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的规定,本次重组为不构成业务的反向收购,本公司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未确认商誉或当期损益。基于上述原则,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将本公司预留的1,500万元货币资金及天山铝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按照其账面价值并入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4、遵循重要性原则,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中介费用、流转税及其他税项,亦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组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5、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特殊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公司个别财务信息。
6、除以上说明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
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6、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
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3。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全额
确认该损失。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或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当月的月初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9、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C、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集团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集团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一年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成本为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集团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
产的确认。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集团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提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 | 单项金额5,000,000.00元以上的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
保证金组合 | 所有应收保证金款项 |
关联方组合 | 所有应收关联方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保证金组合 | 根据历史损失金额对保证金组合计提坏账(实际历史损失金额为零) |
关联方组合 | 根据历史损失金额对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实际历史损失金额为零)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
11、 存货的分类和计量
(1)存货分类:本集团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材料、在产
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周转材料等。
(2)存货的确认:本集团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集团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5)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存货的盘存制度:本集团采用永续盘存制。
12、 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1)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集团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持有待售类别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初始计量或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从职工福利中所产生的资产不适用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而是根据相关准则或本集团制定的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计量。处置组包含适用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的非流动资产的,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适用于整个处置组。处置组中负债的计量适用相关会计准则。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13、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计量
本集团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
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③本集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④本集团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4、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 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50 | 5 | 1.90-4.75 |
机器设备 | 3-20 | 5、35 | 3.25-31.67 |
运输工具 | 3-10 | 5 | 9.50-31.67 |
电子设备 | 3-5 | 5 | 19.00-31.67 |
办公设备 | 5-10 | 5 | 9.50-19.00 |
本集团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集团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5、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本集团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6、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无形资产: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 长期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集团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集团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集团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集团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集团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0、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1、 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本集团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生产及外购铝锭及铝制品等产品并销售。本集团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经客户确认产品物权转移后确认收入。购买方在确认接收后具有自行销售商品的权利并承担该商品可能发生的风险。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集团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集团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2、 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
支。
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B、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4、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集团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
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集团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本集团据此调整可比期间列报项目。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分别为6%、10%、11%、16%、17%,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城市维护建设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3)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4)地方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5)房产税为应纳税房产余值的1.2%及应纳税租金收入12%。(6)企业所得税税率:本集团境内企业按25%缴纳,注册在境外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要求适用当地企业所得税税率。
(7)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0.0241元/千瓦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自治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7]140号),自2017年7月1日起,本集团根据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按照0.0241元/千瓦时计提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 税收优惠无
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以下附注未经特别注明,年末余额指2018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年初余额指2017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本年发生额指2018年1-12月发生额,上年发生额指2017年1-12月发生额,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67,953.52 | 875,402.84 |
银行存款 | 146,006,727.74 | 568,460,489.35 |
其他货币资金 | 2,678,681,189.96 | 2,015,489,633.57 |
合 计 | 2,825,055,871.22 | 2,584,825,525.7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724,563.97 | 7,039,795.46 |
(1)其他货币资金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票据保证金 | 2,678,681,189.96 | 1,583,749,002.41 |
借款保证金 | 431,740,631.16 | |
合 计 | 2,678,681,189.96 | 2,015,489,633.57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放在境外的款项7,724,563.97元为本集团的境外子公司天山铝科技株式会社年末货币资金余额,所有权未受到限制。
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科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2,419,834.25 | 120,206,023.85 |
应收账款 | 133,502,559.02 | 122,700,664.12 |
合 计 | 155,922,393.27 | 242,906,687.97 |
(1)应收票据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907,137.13 | 99,193,389.49 |
商业承兑票据 | 7,512,697.12 | 21,012,634.36 |
合 计 | 22,419,834.25 | 120,206,023.85 |
(2)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8,000,000.00 | |
合 计 | 58,000,000.00 |
(3)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96,804,305.99 | |
合 计 | 1,396,804,305.99 |
(4)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类别金 额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0,553,199.13 | 100.00 | 7,050,640.11 | 5.02 | 133,502,559.02 |
其中:账龄组合 | 140,553,199.13 | 100.00 | 7,050,640.11 | 5.02 | 133,502,559.02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140,553,199.13 | 100.00 | 7,050,640.11 | 5.02 | 133,502,559.02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种类金 额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种类金 额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9,163,431.73 | 100.00 | 6,462,767.61 | 5.00 | 122,700,664.12 |
其中:账龄组合 | 129,163,431.73 | 100.00 | 6,462,767.61 | 5.00 | 122,700,664.12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129,163,431.73 | 100.00 | 6,462,767.61 | 5.00 | 122,700,664.12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40,461,278.59 | 7,023,063.95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10.00 | ||
2年至3年(含3年) | 91,920.54 | 27,576.16 | 3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50.00 | ||
4年至5年(含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 计 | 140,553,199.13 | 7,050,640.11 |
账龄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29,071,511.19 | 6,453,575.56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91,920.54 | 9,192.05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30.00 | ||
3年至4年(含4年) | 50.00 | ||
4年至5年(含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账龄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 计 | 129,163,431.73 | 6,462,767.61 |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四)10。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年初增加587,872.50元,为本年增加应收账款余额而计提的坏账准备。
(6)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汇总金额为99,180,886.5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0.5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4,959,044.33元。
(7)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 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按账龄结构列示:
账龄结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530,040,391.67 | 70.24 | 3,298,660,996.39 | 95.14 |
1年至2年(含2年) | 1,061,510,511.43 | 29.47 | 162,986,262.43 | 4.70 |
2年至3年(含3年) | 7,242,597.40 | 0.20 | 1,360,806.97 | 0.04 |
3年以上 | 3,154,056.83 | 0.09 | 4,219,009.87 | 0.12 |
合计 | 3,601,947,557.33 | 100.00 | 3,467,227,075.66 | 100.00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项。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按供应商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汇总金额为1,908,818,106.83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2.99%。
(3)截至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 其他应收款
科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5,399,716.51 | 141,009,358.94 |
科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减:坏账准备 | 50,420,372.17 | 50,265,125.06 |
合 计 | 4,979,344.34 | 90,744,233.88 |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类别金 额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0,010,761.53 | 90.27 | 50,010,761.53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388,954.98 | 9.73 | 409,610.64 | 7.60 | 4,979,344.34 |
其中:账龄组合 | 3,381,054.83 | 6.10 | 409,610.64 | 12.11 | 2,971,444.19 |
保证金组合 | 2,007,900.15 | 3.62 | 2,007,900.15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55,399,716.51 | 100.00 | 50,420,372.17 | 91.01 | 4,979,344.34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类别金 额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37,010,761.53 | 97.16 | 50,010,761.53 | 36.50 | 87,000,0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998,597.41 | 2.84 | 254,363.53 | 6.36 | 3,744,233.88 |
其中:账龄组合 | 2,443,259.96 | 1.73 | 254,363.53 | 10.41 | 2,188,896.43 |
保证金组合 | 1,555,337.45 | 1.10 | 1,555,337.45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类别金 额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141,009,358.94 | 100.00 | 50,265,125.06 | 35.65 | 90,744,233.88 |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新疆西部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50,010,761.53 | 50,010,761.53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 计 | 50,010,761.53 | 50,010,761.53 | 100.00 |
注:上表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年初余额137,010,761.53元,其中2018年3月已收回87,000,000.00元,剩余未收回金额50,010,761.53元预计难以收回,故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527,004.05 | 126,350.21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570,168.17 | 57,016.82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724.95 | 517.49 | 3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50.00 | ||
4年至5年(含5年) | 282,157.66 | 225,726.12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 计 | 3,381,054.83 | 409,610.64 |
账龄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053,879.97 | 99,482.47 | 5.00 |
账龄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至2年(含2年) | 91,822.33 | 9,182.23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5,400.00 | 4,620.00 | 3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282,157.66 | 141,078.83 | 5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 计 | 2,443,259.96 | 254,363.53 |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较年初增加155,247.11元,系本年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项 | 50,814,432.24 | 137,560,435.91 |
保证金 | 2,007,900.15 | 1,555,337.45 |
员工备用金 | 2,540,656.61 | 1,893,585.58 |
其他 | 36,727.51 | |
合 计 | 55,399,716.51 | 141,009,358.94 |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新疆西部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应收往来款项 | 50,010,761.53 | 3-4年 | 90.27 | 50,010,761.53 |
钱峰 | 员工备用金 | 598,576.86 | 1年以内 | 1.08 | 29,928.84 |
何东 | 员工备用金 | 469,807.25 | 1年以内 | 0.85 | 23,490.36 |
高卿原 | 员工备用金 | 249,747.66 | 1-2年、4-5年 | 0.45 | 151,498.1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200,000.00 | 1-2年 | 0.36 | |
合计 | 51,528,893.30 | 93.01 | 50,215,678.86 |
5、 存货(1)存货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09,619,671.92 | 2,309,619,671.92 | 1,940,439,644.95 | 1,940,439,644.95 | ||
在产品 | 645,137,185.31 | 645,137,185.31 | 732,363,006.08 | 732,363,006.08 | ||
库存商品 | 144,678,756.70 | 144,678,756.70 | 408,055,154.03 | 408,055,154.03 | ||
周转材料 | 33,590,404.85 | 33,590,404.85 | 10,314,385.73 | 10,314,385.73 | ||
合计 | 3,133,026,018.78 | 3,133,026,018.78 | 3,091,172,190.79 | 3,091,172,190.79 |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备注 |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保证金 | 14,000,000.00 | ||
合 计 | 14,000,000.00 |
7、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73,321,214.85 | 45,694,431.09 |
土地款保证金 | 10,500,000.00 | |
其他 | 12,206,842.66 | 1,739,811.08 |
合计 | 196,028,057.51 | 47,434,242.17 |
8、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67,000,000.00 | 67,0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合计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9、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9,903,249,018.99 | 13,986,541,994.46 | 77,995,070.95 | 20,003,257.11 | 15,480,134.33 | 24,003,269,475.84 |
2.本年增加金额 | 190,400,916.88 | 828,204,909.38 | 18,801,144.18 | 4,866,779.92 | 1,073,328.55 | 1,043,347,078.91 |
(1)购置 | 82,758.62 | 372,026,276.76 | 12,578,482.82 | 2,595,008.71 | 897,996.68 | 388,180,523.59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0,318,158.26 | 456,178,632.62 | 6,222,661.36 | 2,271,771.21 | 175,331.87 | 655,166,555.32 |
3.本年减少金额 | 456,418,844.24 | 662,085.21 | 5,683.76 | 457,086,613.21 | ||
(1)处置或报废 | 45,631.06 | 662,085.21 | 5,683.76 | 713,400.03 | ||
(2)其他减少 | 456,373,213.18 | 456,373,213.18 | ||||
4.年末余额 | 10,093,649,935.87 | 14,358,328,059.60 | 96,134,129.92 | 24,864,353.27 | 16,553,462.88 | 24,589,529,941.54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332,275,473.75 | 1,493,353,951.42 | 26,414,914.54 | 9,876,741.31 | 8,953,014.05 | 1,870,874,095.07 |
2.本年增加金额 | 212,578,296.02 | 669,492,752.85 | 8,000,428.75 | 3,458,879.17 | 1,973,788.73 | 895,504,145.52 |
(1)计提 | 212,578,296.02 | 669,492,752.85 | 8,000,428.75 | 3,458,879.17 | 1,973,788.73 | 895,504,145.52 |
(2)其他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47,420,648.34 | 394,878.00 | 1,349.85 | 47,816,876.19 | ||
(1)处置或报废 | 9,211.62 | 394,878.00 | 1,349.85 | 405,439.47 | ||
(2)其他减少 | 47,411,436.72 | 47,411,436.72 | ||||
4.年末余额 | 544,853,769.77 | 2,115,426,055.93 | 34,020,465.29 | 13,334,270.63 | 10,926,802.78 | 2,718,561,364.40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减少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9,548,796,166.10 | 12,242,902,003.67 | 62,113,664.63 | 11,530,082.64 | 5,626,660.10 | 21,870,968,577.14 |
2.年初账面价值 | 9,570,973,545.24 | 12,493,188,043.04 | 51,580,156.41 | 10,126,515.80 | 6,527,120.28 | 22,132,395,380.77 |
注:本年账面原值和累计折旧的其他减少为售后回租所致。天山铝业在租赁日,将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累计折旧同时减少,同时确认为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承租价重新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如租赁日的承租价大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确认递延收益,如租赁日的承租价小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确认其他非流动资产,售后回租的新入账的价值、递延收益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分期摊销。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过售后回租确认的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
租入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2,760,727,149.22 | 281,313,464.25 | 2,479,413,684.97 | |
合 计 | 2,760,727,149.22 | 281,313,464.25 | 2,479,413,684.97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原值3,126,996,889.60元,账面净
值2,987,068,237.63元,公司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均已报建,产权证书正在办理当中。
(5)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原值16,003,059,330.55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4,067,196,486.75元;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本附注(六)1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0、 在建工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279,199,074.49 | 456,036,163.70 |
工程物资 | 223,452,856.04 | 190,574,563.91 |
合计 | 2,502,651,930.53 | 646,610,727.61 |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140万吨电解铝厂项目-四期 | 46,386,937.94 | 46,386,937.94 | ||||
140万吨电解铝厂项目-配套工程 | 173,012,558.24 | 173,012,558.24 | ||||
火电厂配套工程项目 | 249,383,161.99 | 249,383,161.99 | ||||
30万吨阳极碳块厂项目 | 41,975,608.30 | 41,975,608.30 | 74,125,486.00 | 74,125,486.00 | ||
广西氧化铝厂项目 | 1,078,433,259.11 | 1,078,433,259.11 | 141,196,711.05 | 141,196,711.05 | ||
南疆阳极碳块厂项目 | 609,282,291.59 | 609,282,291.59 | 107,973,108.24 | 107,973,108.24 | ||
高精铝厂项目 | 53,868,592.68 | 53,868,592.68 | 87,684,413.33 | 87,684,413.33 | ||
其他 | 26,856,664.64 | 26,856,664.64 | 45,056,445.08 | 45,056,445.08 | ||
合计 | 2,279,199,074.49 | 2,279,199,074.49 | 456,036,163.70 | 456,036,163.7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转入 固定资产额 | 其他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利息资 本化率(%) |
140万吨电解铝厂项目-四期 | 46,386,937.94 | 46,386,937.94 | ||||
140万吨电解铝厂项目-配套工程 | 227,036,664.82 | 54,024,106.58 | 173,012,558.24 | |||
火电厂配套工程项目 | 261,710,623.89 | 12,327,461.90 | 249,383,161.99 | |||
30万吨阳极碳块厂项目 | 74,125,486.00 | 75,874,129.83 | 108,024,007.53 | 41,975,608.30 | ||
广西氧化铝厂项目 | 141,196,711.05 | 948,460,473.07 | 11,223,925.01 | 1,078,433,259.11 | ||
南疆阳极碳块厂项目 | 107,973,108.24 | 501,309,183.35 | 609,282,291.59 | |||
高精铝厂项目 | 87,684,413.33 | 41,413,993.46 | 75,229,814.11 | 53,868,592.68 | ||
其他 | 45,056,445.08 | 376,137,459.75 | 394,337,240.19 | 26,856,664.64 | ||
合 计 | 456,036,163.70 | 2,478,329,466.11 | 655,166,555.32 | 2,279,199,074.49 |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34,098,724.67 | 109,736,950.59 | 8,307,957.63 | 135,527,717.63 | 6.60 |
注:以上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银行借款。
(3)工程物资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工具及器具 | 111,040,880.19 | 138,869,958.07 |
专用材料 | 38,894,164.52 | 12,176,896.39 |
专用设备 | 4,930,337.34 | 4,914,109.90 |
其他 | 68,587,473.99 | 34,613,599.55 |
合计 | 223,452,856.04 | 190,574,563.91 |
11、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电脑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064,365,872.28 | 6,331,387.23 | 1,070,697,259.51 |
2.本年增加金额 | 63,921,379.17 | 1,239,939.74 | 65,161,318.91 |
(1)外购 | 63,921,379.17 | 1,239,939.74 | 65,161,318.91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1,128,287,251.45 | 7,571,326.97 | 1,135,858,578.42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81,856,390.80 | 835,406.53 | 82,691,797.33 |
2.本年增加金额 | 21,399,772.15 | 661,919.34 | 22,061,691.49 |
(1)摊销 | 21,399,772.15 | 661,919.34 | 22,061,691.49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103,256,162.95 | 1,497,325.87 | 104,753,488.82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025,031,088.50 | 6,074,001.10 | 1,031,105,089.60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电脑软件 | 合计 |
2.年初账面价值 | 982,509,481.48 | 5,495,980.70 | 988,005,462.18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表土地使用权中有1宗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面积416,991.48平方米,公司已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全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账面原值90,901,194.62元,账面价值88,780,166.75元,公司正在办理权证当中。
(3)年末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抵押的无形资产原值670,727,595.34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589,299,950.45元,抵押明细详见本附注(六)1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预提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491,974,182.65 | 122,993,545.66 | 150,550,302.05 | 37,637,575.51 |
资产减值准备 | 57,471,012.28 | 14,367,753.07 | 56,727,892.67 | 14,181,973.18 |
可抵扣亏损 | 130,093,817.54 | 31,948,894.31 | 4,238,306.73 | 1,059,576.67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260,637,791.67 | 65,159,447.92 | 278,925,791.67 | 69,731,447.92 |
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资产增值差异 | 132,108,506.18 | 33,027,126.55 | 137,570,608.72 | 34,392,652.18 |
合 计 | 1,072,285,310.32 | 267,496,767.51 | 628,012,901.84 | 157,003,225.46 |
(2)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差异 | 106,421,803.25 | 26,605,450.81 | 26,754,096.96 | 6,688,524.24 |
合 计 | 106,421,803.25 | 26,605,450.81 | 26,754,096.96 | 6,688,524.24 |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未确认融资租赁售后租回损失 | 199,976,140.13 | 96,959,047.76 |
预付设备款 | 129,642,707.32 | |
长期借款保证金 | 103,383,095.31 | |
预付土地款 | 56,585,978.95 | 99,798,013.75 |
预付探矿权转让款 | 40,000,000.00 | |
土地款保证金 | 10,500,000.00 | |
合 计 | 540,087,921.71 | 196,757,061.51 |
注:未确认融资租赁售后租回损失的说明详见附注(六)9(1)注释。
14、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年末账面原值 | 年末账面净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678,681,189.96 | 2,678,681,189.96 | 票据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6,003,059,330.55 | 14,067,196,486.75 | 借款抵押等 |
无形资产 | 670,727,595.34 | 589,299,950.45 | 借款抵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3,383,095.31 | 103,383,095.31 | 银行存单质押 |
合 计 | 19,455,851,211.16 | 17,438,560,722.47 |
15、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条件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00 | 14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715,000,000.00 | |
质押借款 | 573,229,625.63 | |
抵押+保证借款 | 1,250,000,000.00 | 1,355,000,000.00 |
合 计 | 2,265,000,000.00 | 2,068,229,625.63 |
注:短期借款的抵押情况见附注(六)14所有权受限的资产;短借款款保证情况详见附注(十
一)5(3)关联担保。
1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科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6,003,688,936.95 | 3,688,082,914.30 | |
5,123,695,728.00 | 2,942,440,358.01 |
应付票据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879,993,208.95
879,993,208.95 | 745,642,556.29 | |
应付账款 | 999,285,771.90 | 708,974,968.48 |
其中:应付关联方采购款 | 1,799,789.67 | |
应付第三方采购款 | 999,285,771.90 | 707,175,178.81 |
合 计 | 7,002,974,708.85 | 4,397,057,882.78 |
(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89,077,112.34元,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17、 预收账款
(1)预收款项明细情况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54,144,332.69 | 620,047,991.1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预收款 | 314,444,446.16 | 376,666,692.72 |
合 计 | 1,468,588,778.85 | 996,714,683.90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预收款外,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1,335,958.00元,主要为预收铝制品销售款,货物尚未交付完毕,因此该款项尚未结清,该项目预计将在一年内完成。
18、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503,689.26 | 480,492,195.78 | 479,053,761.16 | 39,942,123.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0,644.51 | 40,194,609.84 | 40,216,002.35 | 69,252.00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合计 | 38,594,333.77 | 520,686,805.62 | 519,269,763.51 | 40,011,375.88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6,673,537.38 | 428,813,922.34 | 426,206,016.10 | 39,281,443.62 |
2、职工福利费 | 17,538,209.52 | 17,538,209.52 | ||
3、社会保险费 | 34,863.28 | 22,181,608.07 | 22,180,460.30 | 36,011.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2,539.06 | 19,111,052.77 | 19,111,499.44 | 32,092.39 |
工伤保险费 | 2,324.22 | 1,996,953.88 | 1,998,737.59 | 540.51 |
生育保险费 | 1,073,601.42 | 1,070,223.27 | 3,378.15 | |
4、住房公积金 | 1,159,319.39 | 8,950,939.81 | 10,110,259.2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35,969.21 | 3,007,516.04 | 3,018,816.04 | 624,669.21 |
合计 | 38,503,689.26 | 480,492,195.78 | 479,053,761.16 | 39,942,123.8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费 | 88,320.29 | 39,165,046.25 | 39,185,803.61 | 67,562.93 |
2、失业保险费 | 2,324.22 | 1,029,563.59 | 1,030,198.74 | 1,689.07 |
合计 | 90,644.51 | 40,194,609.84 | 40,216,002.35 | 69,252.00 |
19、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值税 | 110,391,970.25 | 48,986,277.78 |
企业所得税 | 219,983,238.03 | 115,151,979.06 |
个人所得税 | 130,638.21 | 498,111.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746,601.44 | 3,356,955.67 |
教育费附加 | 5,533,577.62 | 2,399,334.47 |
房产税 | 773,456.81 | 620,229.68 |
土地使用税 | 250,329.90 | 250,329.90 |
印花税 | 2,934,479.35 | 921,443.40 |
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491,974,182.65 | 150,550,302.05 |
税费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环境保护税 | 4,336,215.82 | |
其他 | 1,936,647.21 | 3,138,860.31 |
合计 | 845,991,337.29 | 325,873,823.92 |
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自治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7]140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天山铝根据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按照0.0241元/千瓦时计提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0、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1,088,613,145.23 | 1,271,391,971.80 |
应付债券利息 | 72,222,493.48 | 105,543,287.67 |
应付收购款 | 47,733,900.00 | 47,733,900.00 |
应付第三方往来款 | 30,093,062.42 | 29,566,610.37 |
应付保证金 | 3,831,374.39 | 4,461,414.36 |
应付借款利息 | 22,184,463.94 | 26,337,673.18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4,117,920.00 | 3,920,520.00 |
其他 | 25,674,854.26 | 5,006,278.12 |
合计 | 1,294,471,213.72 | 1,493,961,655.50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366,110,127.00元,主要为应付工程尾款及工程质保金。
(2)应付债券利息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公司债券利息 | 105,543,287.67 | 221,039,205.81 | 254,360,000.00 | 72,222,493.48 |
合 计 | 105,543,287.67 | 221,039,205.81 | 254,360,000.00 | 72,222,493.48 |
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类 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112,103,637.14 | 1,634,037,523.97 |
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 | 1,628,597,666.66 | 2,638,215,723.27 |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 338,078,744.49 | 177,138,454.52 |
类 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合伙企业委托贷款 | 3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 计 | 7,378,780,048.29 | 4,549,391,701.76 |
注: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详见附注(六)24;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及一年内到期的合伙企业委托贷款详见附注(六)25。
22、 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应付款 | 148,078,073.54 | |
合计 | 148,078,073.54 |
注:2017年度,天山铝业提前终止部分融资租赁合同,并提前偿还部分未到期租金;剩余租金已于2018年1月偿还,故年初将剩余租金重分类致其他流动负债。
23、 长期借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2,918,100,000.00 | 5,550,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282,522,977.06 | 1,507,763,246.68 |
保证借款 | ||
合 计 | 3,200,622,977.06 | 7,057,763,246.68 |
注:长期借款的抵押及质押情况见附注(六)14所有权受限的资产;长借款款保证情况详见附注(十一)5(3)关联担保。
24、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分类: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公司债券 | 1,628,597,666.66 | 3,495,406,389.9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1,628,597,666.66 | 2,638,215,723.27 |
合 计 | 857,190,666.67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债券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年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年末余额 |
15天铝01 | 1,5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16天铝01 | 857,190,666.67 | 2,408,000.00 | 859,598,666.67 | |||
16天铝03 | 1,138,215,723.27 | 1,784,276.72 | 671,001,000.00 | 468,998,999.99 | ||
合计 | 3,495,406,389.94 | 4,192,276.72 | 1,871,001,000.00 | 1,628,597,666.66 |
(3)应付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15天铝01 | 1,500,000,000.00 | 2015年10月16日 | 5年 | 1,500,000,000.00 |
16天铝01 | 860,000,000.00 | 2016年2月4日 | 5年 | 860,000,000.00 |
16天铝03 | 1,140,000,000.00 | 2016年8月22日 | 5年 | 1,140,000,000.00 |
合计 | 3,500,000,000.00 | 3,500,000,000.00 |
注:(1)于2015年10月16日,天山铝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后,计1,496,2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起息日为2015年10月19日,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9日,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7.7%,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在此债券存续的每一年末,天山铝业有权对票面利率进行调整。同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天山铝业按面值将债券赎回。
2018年,天山铝业决定将15天铝01债券第三年的票面利率调整为8.50%;于2018年10月,15天铝01债券发生回售1,200,000,000.00元,剩余票面价值300,0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天山铝业将此债券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37号文核准,于2016年2月4日,天山铝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8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后,计852,776,000.00元,债券期限为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起息日为2016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21年2月3日,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7%,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在此债券存续的第3年末(即2019年2月3日),天山铝业有权对未来两年的票面利率进行调整。同时,债券持有人于上述时点才有权要求天山铝业按面值将债券赎回。于2018年12月31日,天山铝业将此债券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37号文核准,于2016年8月22日,天山铝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1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后,计1,134,647,169.81元,债券期限为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起息日为2016年8月23日,到期日为2021年8月22日,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6.9%,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在此债券存续的第2年末(即2018年8月22日)及第3年末(即2019年8月22日),天山铝业有权对票面利率进行调整。同时,债券持有人于上述时点才有权要求天山铝业按面值将债券赎回。于
2017年12月31日,天山铝业将此债券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2018年,天山铝业决定将16天铝03债券第三年的票面利率调整为7.60%;于2018年8月,16天铝03债券发生回售671,001,000.00元,剩余票面价值468,999,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天山铝业将此债券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25、 长期应付款
科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96,803,070.71 | 1,234,881,914.78 |
专项应付款 | ||
合 计 | 896,803,070.71 | 1,234,881,914.78 |
(1)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融资租赁款 | 834,831,815.20 | 711,970,369.30 |
合伙企业委托贷款 | 700,050,000.00 | 800,050,000.00 |
合 计 | 1,534,881,815.20 | 1,512,020,369.30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638,078,744.49 | 277,138,454.52 |
其中:融资租赁款 | 338,078,744.49 | 177,138,454.52 |
合伙企业委托贷款 | 3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 计 | 896,803,070.71 | 1,234,881,914.78 |
(2)合伙企业委托贷款
于2017年6月,天山铝业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新疆红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山基金”)签订合伙协议,拟共同设立霍尔果斯雪莲天铝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雪莲天铝“),注册资本1,000,050,000.00元。于2017年8月,雪莲天铝正式成立,红山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50,000.00元,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800,000,000.00元,天山铝业(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200,000,000.00元。
根据合伙协议,雪莲天铝合伙企业财产用于对天山铝业进行项目投资。雪莲天铝获得的投资收益首先向国元证券进行分配,直至国元证券收回在雪莲天铝中的实际出资额及约定收益(按照年利率7.5%计算);其次,雪莲天铝的剩余资金用于向红山基金进行分配,直至红山基金收回在雪莲天铝的实缴出资额;再次,雪莲天铝的余下资金用于向天山铝业进行分配,直至天山铝业收回在雪莲天铝的实缴出资额;最后,雪莲天铝账户上的剩余资金,向天山铝业进行分配。
于2017年8月,天山铝业以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并由天山铝业股东曾超懿先生及其
配偶李亚洲女士、股东曾超林先生及其配偶刘姝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雪莲天铝委托贷款1,000,050,000.00元,借款期限30个月。
天山铝业将委托贷款1,000,050,000.00元扣减天山铝业对雪莲天铝的出资额200,000,000.00元后,将剩余800,050,000.00元作为应付合伙企业委托贷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累计归还合伙企业委托贷款100,000,000.00元。
26、 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分类: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 | 278,925,791.67 | 18,288,000.00 | 260,637,791.67 | 政府补助 | |
售后租回形成的递延收益 | 158,520,939.26 | 9,608,580.64 | 148,912,358.62 | 售后回租 | |
合 计 | 437,446,730.93 | 27,896,580.64 | 409,550,150.29 |
(2)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摊销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小计 | |||||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1、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 278,925,791.67 | 18,288,000.00 | 260,637,791.67 | ||
小计 | 278,925,791.67 | 18,288,000.00 | 260,637,791.67 | ||
合计 | 278,925,791.67 | 18,288,000.00 | 260,637,791.67 |
(3)售后租回形成的递延收益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售后租回收益 | 158,520,939.26 | 9,608,580.64 | 148,912,358.62 | ||
合 计 | 158,520,939.26 | 9,608,580.64 | 148,912,358.62 |
27、 其他非流动负债
科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预收款 | 592,222,222.16 | 468,888,914.8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预收款 | 314,444,446.16 | 376,666,692.72 |
合 计 | 277,777,776.00 | 92,222,222.16 |
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 2018年度 |
年初金额 | 10,005,665,184.84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81,943,271.23 |
年末金额 | 11,087,608,456.07 |
29、 少数股东权益
项目 | 2018年度 |
年初金额 | 2,321,542.66 |
加: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2,642.46 |
年末金额 | 2,484,185.12 |
3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分类别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951,361,191.65 | 20,380,178,773.58 | 20,870,093,360.35 | 17,601,479,313.09 |
其他业务 | 163,587,590.48 | 137,961,877.70 | 19,574,872.30 | 3,383,047.16 |
合计 | 24,114,948,782.13 | 20,518,140,651.28 | 20,889,668,232.65 | 17,604,862,360.25 |
(2)主营业务(分产品)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销售自产铝锭 | 14,333,584,210.94 | 10,800,711,908.19 | 12,625,997,555.98 | 9,350,204,872.33 |
销售外购铝锭 | 9,218,376,943.85 | 9,249,646,988.23 | 7,823,401,488.44 | 7,933,731,746.25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销售自产铝制品 | 399,400,036.86 | 329,819,877.16 | 420,694,315.93 | 317,542,694.51 |
合计 | 23,951,361,191.65 | 20,380,178,773.58 | 20,870,093,360.35 | 17,601,479,313.09 |
31、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341,423,880.60 | 150,550,302.05 |
房产税 | 61,439,714.92 | 47,316,400.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1,451,282.18 | 13,639,724.73 |
教育费附加 | 36,421,126.53 | 10,603,872.94 |
土地使用税 | 20,095,183.63 | 15,194,783.02 |
印花税 | 11,368,389.89 | 8,040,831.36 |
其他 | 9,423,647.25 | 92,809.80 |
合 计 | 531,623,225.00 | 245,438,724.02 |
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自治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7]140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天山铝业根据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按照0.0241元/千瓦时计提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2、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运输费 | 481,083,522.51 | 516,640,690.98 |
包装费 | 9,200,006.94 | 6,659,602.36 |
固定资产折旧 | 4,704,816.63 | 4,704,346.49 |
仓储费 | 2,951,428.63 | 4,554,878.25 |
职工薪酬费用 | 1,058,931.00 | 672,326.36 |
其他 | 3,863,525.24 | 2,756,544.68 |
合 计 | 502,862,230.95 | 535,988,389.12 |
33、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62,286,956.65 | 41,268,099.21 |
固定资产折旧 | 15,420,425.26 | 7,721,713.91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无形资产摊销 | 13,928,543.80 | 11,161,809.04 |
咨询费 | 12,300,861.92 | 23,693,548.58 |
差旅费 | 9,802,873.80 | 7,671,093.91 |
业务招待费 | 9,755,004.26 | 9,304,482.85 |
办公及会议费 | 8,358,599.10 | 9,544,230.69 |
保险费 | 7,490,377.01 | 3,424,894.62 |
租赁费 | 5,549,210.60 | 3,514,674.00 |
车辆使用费 | 3,102,976.20 | 2,266,625.03 |
其他 | 12,413,322.72 | 6,323,537.07 |
合 计 | 160,409,151.32 | 125,894,708.91 |
34、 研发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大型预焙电解槽节能降耗关键技术 | 9,872,447.22 | 9,817,892.29 |
铝箔等铝制品工艺技术 | 14,567,529.56 | |
其他项目 | 2,336,721.73 | 1,893,063.44 |
合 计 | 12,209,168.95 | 26,278,485.29 |
35、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071,894,202.86 | 655,703,642.30 |
利息收入 | 38,000,469.24 | 34,682,489.62 |
汇兑损失 | 101,592,100.62 | |
汇兑收益 | 87,780,387.55 | |
手续费 | 55,496,302.90 | 27,595,508.29 |
其他 | ||
合 计 | 1,190,982,137.14 | 560,836,273.42 |
36、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743,119.61 | 48,869,788.36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合计 | 743,119.61 | 48,869,788.36 |
37、 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分类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7,310,923.60 | 120,859,908.69 | 227,310,923.60 |
合计 | 227,310,923.60 | 120,859,908.69 | 227,310,923.60 |
(2)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 18,288,000.00 | 5,478,500.00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扶持补贴 | 201,941,410.91 | 27,437,870.21 | 与收益相关 |
经济发展财政补贴 | 79,0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减排专项资金 | 2,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兵团科技发展资金 | 2,0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局拨款 | 1,15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补贴 | 7,081,512.69 | 3,418,538.48 | 与收益相关 |
合 计 | 227,310,923.60 | 120,859,908.69 |
38、 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损失“-”) | -505,562.0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59,816.82 | |
资金占用费收入 | 29,436,717.09 | |
合 计 | 25,771,338.22 |
39、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86,916.08 | -59,484.39 |
合 计 | -86,916.08 | -59,484.39 |
40、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分类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7,770,157.00 | 3,736,680.59 | 7,770,157.00 |
赔偿收入 | 3,015,630.83 | 1,490,936.59 | 3,015,630.83 |
其他 | 2,271,377.18 | 161,370.12 | 2,271,377.18 |
合计 | 13,057,165.01 | 5,388,987.30 | 13,057,165.01 |
41、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捐赠支出 | 35,000.00 | 356,791.00 | 35,00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50,000.00 | 1,277,000.00 | 50,000.00 |
其他 | 2,919,982.86 | 59,553.46 | 2,919,982.86 |
合计 | 3,004,982.86 | 1,693,344.46 | 3,004,982.86 |
42、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444,127,631.39 | 505,504,626.29 |
加: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列示) | -90,576,615.48 | -30,731,503.47 |
所得税费用 | 353,551,015.91 | 474,773,122.8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35,255,287.55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8,813,821.89 |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97,728.7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533,067.7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72,533.0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税率变动的影响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353,551,015.91 |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1)新设主体
名称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 | 2018年10月10日 |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铝锭 | 100.00 | 100.00 | 权益性交易 | |
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碳素及碳素制品及炉料 制品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江阴市 | 江苏省江阴市 | 铝合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江阴祥顺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省江阴市 | 江苏省江阴市 | 金属材料的销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高纯铝及铝制品的 生产和销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阿拉尔市 | 新疆阿拉尔市 | 碳素及碳素制品及炉料 制品 | 100.00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能源类产业链综合服务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 | 广西百色市 | 广西百色市 | 氧化铝、氢氧化铝的冶炼、生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领先(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国际贸易、对外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天山铝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横滨市 | 日本横滨市 | 高精铝工程相关技术服务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石河子天山铝业职业培训学校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职业技术培训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国际贸易 | 100.00 | 100.00 | 设立 |
2、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会计处理方法 | ||||||
联营企业: | ||||||
霍尔果斯雪莲天铝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疆伊犁州 | 新疆伊犁州 | 项目投资 | 20.00 | 权益法 |
九、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集团还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比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
本集团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六)2和附注(六)4的披露。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本集团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年末余额:
项目 | 金融负债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借款 | 7,377,103,637.14 | 881,722,977.06 | 1,393,600,000.00 | 925,300,000.00 | 10,577,726,614.2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002,974,708.85 | 7,002,974,708.85 | |||
应付利息 | 94,406,957.42 | 94,406,957.42 | |||
其他应付款 | 1,200,064,256.30 | 1,200,064,256.3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应付债券 | 1,628,999,000.00 | 1,628,999,000.00 |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386,945,677.32 | 325,537,232.09 | 143,500,000.00 | 68,075,659.89 | 924,058,569.30 |
应付合伙企业委托贷款 | 300,000,000.00 | 400,050,000.00 | 700,050,000.00 | ||
合计 | 17,990,494,237.03 | 1,607,310,209.15 | 1,537,100,000.00 | 993,375,659.89 | 22,128,280,106.07 |
年初余额:
项目 | 金融负债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借款 | 3,702,267,149.60 | 4,434,005,232.68 | 1,467,258,014.00 | 1,156,500,000.00 | 10,760,030,396.28 |
项目 | 金融负债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397,057,882.78 | 4,397,057,882.78 | |||
应付利息 | 131,880,960.85 | 131,880,960.85 | |||
其他应付款 | 1,362,080,694.65 | 1,362,080,694.6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8,078,073.54 | 148,078,073.54 | |||
应付债券 | 2,640,000,000.00 | 860,000,000.00 | 3,500,000,000.00 |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25,503,334.77 | 215,445,677.32 | 179,472,838.66 | 211,576,659.57 | 831,998,510.32 |
应付合伙企业委托贷款 | 1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400,050,000.00 | 800,050,000.00 | |
合计 | 12,706,868,096.19 | 5,809,450,910.00 | 2,046,780,852.66 | 1,368,076,659.57 | 21,931,176,518.42 |
3、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A、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记账本位币为日元的公司未持有重大的外币资产和负债,主要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公司持有外币资产和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A、年末余额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71,174.67 | 6.8632 | 1,174,806.0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600,600.00 | 6.8632 | 4,122,037.92 |
长期借款 |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其中:美元 | 220,471,701.37 | 6.8632 | 1,513,141,380.86 |
B、年初余额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24,000,000.00 | 6.5342 | 156,820,800.0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600,000.00 | 6.5342 | 3,920,520.00 |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343,597,395.83 | 6.5342 | 2,245,134,103.85 |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兑美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约将增加/(减少)如下:
① 净利润变动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5% | -56,853,000.00 | -90,220,000.00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 | 56,853,000.00 | 90,220,000.00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其他外币汇率的变动,对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影响并不重大。
B、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集团带息债务主要为浮动利率的银行借款、固定利率的银行借款、应付债券以及合伙企业委托贷款,具体金额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借款 | 10,577,726,614.20 | 10,760,030,396.28 |
其中:浮动利率 | 1,748,141,380.86 | 2,636,954,903.85 |
固定利率 | 8,829,585,233.34 | 8,123,075,492.43 |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1,628,597,666.66 | 3,495,406,389.94 |
合伙企业委托贷款 | 700,050,000.00 | 800,050,000.00 |
合计 | 12,906,374,280.86 | 15,055,486,786.22 |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约将(减少)/增加如下: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人民币基准利率增加25个基准点 | -4,304,000.00 | -4,143,250.00 |
人民币基准利率减少25个基准点 | 4,304,000.00 | 4,143,250.00 |
注: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C、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无其他交易事项带来的其他价格风险。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 股东情况说明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天山铝业股东 |
曾超懿 | 天山铝业股东 |
曾超林 | 天山铝业股东 |
曾明柳 | 天山铝业股东 |
曾益柳 | 天山铝业股东 |
曾鸿 | 天山铝业股东 |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1。
3、 本集团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本集团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详见本附注(八)2。本期或上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的关系 |
霍尔果斯雪莲天铝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4、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
锦隆能源 | 天山铝业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 |
锦汇能源 | 天山铝业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 |
潍坊聚信锦濛 | 天山铝业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 |
曾超懿 | 天山铝业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
曾超林 | 天山铝业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长、总经理 |
曾明柳 | 天山铝业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经理 |
曾益柳 | 天山铝业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经理 |
曾鸿 | 天山铝业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经理 |
曾小山 | 原天山铝业股东 |
邓娥英 | 原天山铝业股东 |
梁洪波 | 天山铝业董事、副总经理 |
赵庆云 | 天山铝业董事、副总经理 |
刘 娟 | 天山铝业董事 |
王 佐 | 天山铝业董事 |
李书锋 | 天山铝业独立董事 |
刘 亚 | 天山铝业独立董事 |
陈德仁 | 天山铝业独立董事 |
洪茂椿 | 天山铝业独立董事 |
刘素君 | 天山铝业监事会主席 |
董红健 | 天山铝业监事 |
苏飞乘 | 天山铝业职工代表监事 |
李亚洲 | 天山铝业副总经理 |
胡春华 | 天山铝业财务总监 |
周建良 | 天山铝业董事会秘书 |
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 | 天山铝业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新疆厚富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
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双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双牌铝业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锋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瑞坤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盛兆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领先集团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新疆兆坤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新疆天足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凯里市双凯化工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新仁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兴工焦化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Great Drag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龙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钜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钜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钜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钜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金裕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金润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金瑞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金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夏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新疆天足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胤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剀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Treasure Mountain Limited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凯里市双凯化工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盈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KEY BEST CORPORATION LIMITED(香 | 同受天山铝业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
港启祥兴业有限公司) | |
水城县鑫新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曾受天山铝业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2018年4月已对外转让 |
5、 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商品和劳务
A、采购商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水城县鑫新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7,690,320.52 | 160,181,067.13 |
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5,561,499.84 | 35,679,293.66 |
上海双牌铝业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55,707,301.74 | |
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5,807,128.94 | |
合 计 | 23,251,820.36 | 257,374,791.47 |
B、销售商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铝锭 | 48,843,905.58 | |
上海双牌铝业有限公司 | 销售铝锭 | 35,420,477.81 | |
合 计 | 84,264,383.39 |
(2)关联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情况如下: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确认的租赁收益 |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曾超懿、李亚洲 | 房屋建筑物 | 2,449,814.40 | 1,800,000.00 |
(3)关联担保本年度,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截至报告期末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曾超懿先生、 曾超林先生 | 509,125,006.04 | 2013年4月19日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截至报告期末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曾超懿先生、 曾超林先生 | 250,000,000.00 | 2016年3月15日 | 2018年3月15日 | 是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1,000,000,000.00 | 2016年12月30日 | 2019年12月27日 | 否 |
曾超懿先生、 曾超林先生 | 300,000,000.00 | 2017年1月3日 | 2018年7月3日 | 是 |
曾超懿先生、 曾超林先生 | 165,000,000.00美元 | 2017年4月20日 | 2020年2月28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 刘姝女士 | 235,000,000.00 | 2017年5月26日 | 2018年5月25日 | 是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2,100,000,000.00 | 2017年6月8日 |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220,000,000.00 | 2017年6月22日 | 2019年6月20日 | 否 |
新仁科技、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582,066,659.57 | 2017年7月17日 | 2022年7月20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500,000,000.00 | 2017年8月8日 | 2019年7月24日 | 否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1,000,050,000.00 | 2017年8月28日 | 2020年2月28日 | 否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100,000,000.00 | 2017年10月13日 | 2018年10月13日 | 是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800,000,000.00 | 2017年10月16日 | 2018年8月15日 | 是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2,000,000,000.00 | 2017年10月27日 |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 | 7,992,900.00 | 2017年10月31日 | 2020年10月11日 | 否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170,000,000.00 | 2017年11月22日 | 2025年11月22日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截至报告期末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 | 185,000,000.00美元 | 2017年12月1日 | 2019年12月29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5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2日 | 2019年12月20日 | 否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 | 700,000,000.00 | 2018年3月27日 | 2020年3月17日 | 否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450,000,000.00 | 2018年3月28日 | 2019年3月27日 | 否 |
吴细华先生、曾益柳女士 | 70,000,000.00 | 2018年4月28日 | 2019年4月28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235,000,000.00 | 2018年5月14日 | 2019年5月13日 | 否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400,000,000.00 | 2018年6月27日 | 2026年6月27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1,000,000,000.00 | 2018年8月14日 | 2019年8月14日 | 否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 | 330,000,000.00 | 2018年7月25日 | 2020年3月19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317,564,393.43 | 2018年11月15日 | 2022年11月14日 | 否 |
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400,000,000.00 | 2018年12月21日 | 2019年12月21日 | 否 |
新仁科技、曾超林先生 | 600,000,000.00 | 2018年12月12日 | 2021年12月12日 | 否 |
(4)天山铝业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800,000.00 | 6,200,000.0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 | 51,467,855.78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 目 | 关联方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Great Dragon International | 4,117,920.00 | 3,920,520.00 |
7、 关联方承诺事项
根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补偿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就天山铝业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约定盈利预测补偿。如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19 年度交割完毕,补偿义务人对购买方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以此类推。在补偿期限内,如果天山铝业当年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对应预测实现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将与上市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确定业绩补偿方式、计算标准以及减值测试等具体事宜。补偿义务人将与上市公司另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具体补偿事宜予以明确约定。
初步预测,天山铝业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利润预测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9.64 亿元、14.65 亿元和 19.99 亿元(最终利润预测数字以评估预测模型及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为准)。
十一、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1)经营租赁承诺
于2018年12月31日,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约为5,300,000.00元。
2、 或有事项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与天山铝业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年2月22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基于2011年7月20日签订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天山铝工业园一期4×350MW机组安装施工、调试承包合同(一标
段)》,要求天山铝业支付工程款及质保金41,902,713.07元及利息(暂自2015年2月15日计算至2018年1月5日,暂计利息6,029,334.83元)。
截至报告出具之日,该案处于一审程序中,公司及委托律师认为,公司的工程款项均已结清,根据应诉律师判断,法院支持起诉方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可能性很小。
(2)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山铝业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年7月3日,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基于2013年10月27日签订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6×350MW机组建设(5#、8#、10#机组、输煤系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天山铝业支付工程款31,544,288.94元、利息1,143,480.47元(自2017年9月6日至起诉日2018年7月3日,年利率4.35%)及自起诉日至实际付清日期间的债务利息。
截至报告出具之日,该案处于一审程序中,公司及委托律师认为,公司的工程款项均已结清,根据应诉律师判断,法院支持起诉方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可能性很小。
(3)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山铝业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年7月3日,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基于2011年4月22日签订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2×350MW机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天山铝业支付工程款62,721,230.02元、利息17,138,227.65元(自2014年4月18日至起诉日2018年7月3日,年利率6.4%)及自起诉日至实际付清日期间的债务利息。
截至报告出具之日,该案处于一审程序中,公司及委托律师认为,公司的工程款项均已结清,根据应诉律师判断,法院支持起诉方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可能性很小。
(4)邓昌宗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山铝业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年11月26日,邓昌宗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基于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要求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拖欠工程款89,347,730.00元、利息17,869,546.00元(自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并请求按照年息6%判决至给付止;请求判令天山铝业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截至报告出具之日,该案尚未进行庭审中,公司及委托律师认为,公司的工程款项与建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已结清,根据应诉律师判断,法院支持起诉方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可能性很小。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1、 租赁
(1)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信息
①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相关信息如下:
A、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为89,226,754.10元,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
B、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86,945,677.32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 325,537,232.09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 143,500,000.00 |
3年以上 | 68,075,659.89 |
合计 | 924,058,569.30 |
(2)与经营租赁有关的信息
①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于2018年12月31日,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约为5,300,000.00元。
2、 政府补助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A、本年度无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B、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 | 209,022,923.60 | 115,381,408.69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
合 计 | 209,022,923.60 | 115,381,408.69 |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的明细详见附注(六)37。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A、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的情况详见附注(六)26。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 | 本年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
计入其他收益 | 209,022,923.60 | 18,288,000.00 | 227,310,923.60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
合 计 | 209,022,923.60 | 18,288,000.00 | 227,310,923.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 | 上年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
计入其他收益 | 115,381,408.69 | 5,478,500.00 | 120,859,908.69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
合 计 | 115,381,408.69 | 5,478,500.00 | 120,859,908.69 |
十四、 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报告期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
(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数列示)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6,916.08 | -59,484.3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7,310,923.60 | 120,859,908.69 |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9,436,717.0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0,810.5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59,816.8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52,182.15 | 3,695,642.84 |